楚雄州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当前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底前。
二、检查对象
(一)州统计局检查对象。在县市“四上”企业库中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其中:禄丰县抽选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南华县抽选1户限额以上批发或零售企业,永仁县抽选1户限额以上住宿或餐饮企业,共3户,作为检查对象。
(二)10县市检查对象。各县市统计局在本县市“四上”企业库中,按照检查对象不低于辖区内联网直报“四上”企业总数的5%比例进行随机抽选,最低不少于10户,达不到10户的全部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二)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检查是否有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情况。
(三)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1.工业企业:2021年1-3月工业总产值。
2.批发零售业:2021年1-3月销售额。
3.住宿餐饮业:2021年1-3月营业额。
四、检查方法
(一)实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到抽中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二)检查人员到抽中企业,对照检查内容,查阅相关统计数据和原始凭证,做好调查笔录;询问检查对象相关人员统计工作情况,做好询问笔录。
五、成立检查组
在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基础上,结合检查实际,组成检查组,执行检查任务。
带队领导:谢正芳 州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组 长:高华伟 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成 员:彭毓华 统计制度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
姚仙龙 工业投资统计科科长
董 霞 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李先艳 服务业统计科二级主任科员
陶春华 工业投资统计科四级主任科员
楚雄州统计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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