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统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当前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的抽选
(一)州统计局检查对象。在县市“四上”企业库中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其中:南华县抽选2户“四上”企业,永仁县抽选2户“四上”企业,共4户,作为检查对象。
(二)10县市检查对象。各县市统计局在本县市“四上”企业库中,按照检查对象不低于辖区内联网直报“四上”企业总数的5%比例进行随机抽选,最低不少于10户,“四上”企业总数达不到10户的全部检查。
(三)检查人员。州、县市统计局分别在各自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选执法人员,执行检查任务。
三、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五)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六)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检查是否有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情况。
四、检查方法
(一)实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到抽中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二)检查人员到抽中企业,对照检查内容,查阅相关统计数据和原始凭证,做好调查笔录;询问检查对象相关人员统计工作情况,做好询问笔录。
五、成立检查组
在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基础上,结合检查实际,组成检查组,执行检查任务。
带队领导:陆赵李 州统计局副局长
组 长:高华伟 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成 员:谢家升 统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彭毓华 统计制度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
姚仙龙 工业投资统计科科长
董 霞 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李先艳 服务业统计科二级主任科员
陶春华 工业投资统计科四级主任科员
楚雄州统计局
2022年2月25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信息科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电话:0878-3389601 网站标识码:5323000023
滇ICP备20005621号
楚雄州公安局备案号: 532301020005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