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楚雄:楚雄州第十届州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13    作者:    点击:[]次



楚雄:楚雄州第十届州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4月8日,楚雄州第十届州委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会上,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陈锐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并提出了楚雄州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将抓统计监督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重要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把统计法律法规和《监督意见》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课程,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点理论学习内容,再学习、再落实、再深化;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扛牢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确保国家统计政令顺畅执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建立健全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与州纪检监察、审计机构配合,强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统计监督提出的措施建议落地见效;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对2020年国家对云南开展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涉及我州的3个方面11个问题15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进行清理清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资料齐全;五是加强统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保障条件,关心重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统计系统干部跨行业轮岗交流力度,坚持好干部标准,激励统计领域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人才队伍保障;六是强化责任担当,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吃透《监督意见》和国家、省统计局贯彻落实意见,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抓紧制定下发我州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楚雄州贯彻落实意见。州委书记刘勇就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提出了要求:一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好中央《监督意见》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工作安排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二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做到应统尽统,既要防止注水,又要防止漏水现象发生。三要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队伍的管理、对统计工作者的关心支持,服务好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出席会议的有州委书记、副书记、州委常委,参加会议的有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协党组书记、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州政府秘书长、州政协秘书长,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研究室、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上一条:楚雄州统计局认真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巡回检查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取得实效
下一条:楚雄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