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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统计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1-31    作者:    点击:[]次



1月29日,武定县统计局党组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是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特别是《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这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统计数据质量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严密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手段、有效措施抓好新时期统计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统计人员熟悉尊崇《条例》,知敬畏、存戒惧、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要深刻理解《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要求,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要求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坚决防止“数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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