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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强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530223 公文目录:统计信息 发文日期:2017-07-06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18-06-01 发布日期:2017-07-06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强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



楚雄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7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试点培训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紧密部署、精心实施,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试点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一、及时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全省培训会后,楚雄州统计局局长戴凤玲立即将相关会议精神向州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由统计部门拟稿,在充分征求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楚雄州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报州政府领导同意后以州政府办的名义印发到县市政府和州级各相关部门。对楚雄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界定了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对工作进度作了安排。成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环保局局长、州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统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召开会议,紧密部署

7月3日上午,楚雄州政府组织召开全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州统计、发改、财政、审计、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务部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试点的楚雄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对口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州政府副秘书长金德能受州政府分管领导的委托到会讲话,对全州2017年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要求州级各资源主管部门和试点县(市)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编制指南》的要求,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州统计局局长戴凤玲对做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州统计局核算科业务人员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填报业务培训。(许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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