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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530290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2016-01-25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18-06-01 发布日期:2016-01-25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5年,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3号)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抓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以门户网站、报纸杂志、设立公开查阅点以及电视新闻等多种媒介为依托,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搭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截至2015年11月30日,在“楚雄州统计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条。针对全州经济发展现状、1%人口抽样调查情况等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信息公开给予分析、通报,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在局内综合分析科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接待相关部门和群众查询数据5560笔。
    (二)主动公开统计制度方法、透明统计生产过程、普及统计科普知识,借统计开放日的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指标的宣传,并为社会公众解疑释惑。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进行了详细公开。
    (四)围绕建设服务型统计,组织力量深入开发统计数据,精心编辑、公开出版了各类统计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综合统计精品,包括:《楚雄统计年鉴》、《楚雄领导干部手册》、《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等高质量的统计产品,提供涉及全州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100多万笔,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全面而有效的查询渠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州统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96128专线转接到州统计局的查询电话。
    (二)申请答复情况。2015年,州统计局没有收到申请答复。
    (三)行政复议情况。2015年,州统计局没有行政复议的情况。
    (四)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州统计局没有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举报投诉情况。2015年,州统计局没有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2015年,州统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也没有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统计局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拓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州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尽可能地把履行职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充分体现统计工作的特色。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根据州政府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要求,组织力量,专人跟进办事大厅建设进度;全面清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办理程序,理顺关系、简化流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使信息公开各个环节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的引导工作。

 

                                       楚雄州统计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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