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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系统“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530296 公文目录:统计法律 发文日期:2017-03-20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18-06-01 发布日期:2017-03-20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系统“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为继续推进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系统“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楚雄州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楚雄州统计系统“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计系统保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统计干部职工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我州统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服务于统计中心工作,推进“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保密能力,全面提升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十三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和保密工作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保密法治保障。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按照“十三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州保密委、州国家保密局和省统计局部署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服务统计事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统计系统保密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岗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以致用,学用并举。坚持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与保密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等,提高保密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把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与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促使领导干部把“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放在统计工作的大局中去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开展保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

1.进一步完善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离职保密法治宣传机制。加强新上岗涉密人员岗前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在职涉密人员保密技能培训,对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进行脱密期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做好聘用、借调等非在编涉密人员和出国(境)人员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和提醒。

紧密结合统计工作业务特点和业务工作需要,根据涉密人员岗位性质,对涉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

2.着力加强定密责任人、涉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承担保密专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相关保密知识和技能,定期开展培训,逐步达到将保密规定转化为涉密人员的工作习惯和行为准则。

(三)切实加强对专(兼)职保密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1.认真抓好保密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和系统的保密法律法规、保密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2.“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期间,局办公室将对专(兼)职保密干部开展集中培训,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和系统的保密法律和知识水平培训,全面提高保密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

(四)切实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

把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信息安全教育有机结合,使保守国家秘密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保密专业图书、音像制品等的宣传作用,利用保密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营造统计系统保密工作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全州统计系统“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按照省统计局和州国家保密局的要求,紧密联系统计系统实际,形成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落实意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启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2020年底)。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工作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从2017年起,对每年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在实施阶段,各县市统计局于每年1月30日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报州局统计制度法规科;次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和进展情况报州局统计制度法规科。

(三)查验阶段(2020年)。2020年上半年,按照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2020年2月开始,州局办公室将对各县市统计局和州局各科室、中心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20年6月10日前,对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2020年8月10日前将“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书面报省统计局保密办和州国家保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七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真正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各县市统计局和州局各科室、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扩大保密知识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知晓率。

(三)经费保障。各县市统计局要对保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2017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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