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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530300 公文目录:统计法律 发文日期:2017-12-12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18-06-01 发布日期:2017-12-12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净化统计法治环境,楚雄州统计局多举措开展 “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

一是部门联合,现场宣传,掀起宣传高潮。12月8日上午,楚雄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楚雄市统计局三家单位联合在楚雄市桃园湖月亮广场举行“统计法颁布实施34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州统计局局长戴凤玲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局党组书记周霏同志主持,并设置宣传咨询点,向市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调查相关工作宣传资料,接受市民现场咨询。活动现场摆放依法行政 依法统计和统计知识展板10块,悬挂了4块布标,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咨询62人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是多层次,全方位发放宣传资料。为广泛学习宣传今年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系列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州统计局印制了宣传册2万份、宣传折页7万份、宣传单3万份发放到州、县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统计人员、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等各级统计部门工作人员。

三是以会代训,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州统计局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职工会议、县市统计局长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对《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

四是及时发文组织州、县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和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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