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单位是构成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元素,是开展各项统计调查编制单位字典库和抽样框的基础。随着“企业一套表”的实施,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在实施统计调查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严格遵循“先进库再有数,不在库不出数”的要求,使得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作用愈发显得重要,根据2016年基本单位年报数据资料,就我州基本单位构成及分布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楚雄州共有法人单位28441个,比上年同期的22537个增加5904个,增长26.2%。其中,单产业法人单位26989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总数的94.9%,多产业法人单位1452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总数的5.1%。
楚雄州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指标名称 |
法人单位数 |
单产业法人 |
多产业法人 |
按机构类型分组 |
28441 |
26989 |
1452 |
企业 |
21143 |
20547 |
596 |
事业单位 |
1439 |
1209 |
230 |
机关 |
815 |
554 |
261 |
社会团体 |
854 |
844 |
10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224 |
221 |
3 |
基金会 |
1 |
1 |
0 |
居委会 |
86 |
58 |
28 |
村委会 |
1015 |
699 |
316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2424 |
2421 |
3 |
其他组织机构 |
440 |
435 |
5 |
(一)从机构类型分布看。2016年,楚雄州共有企业法人21143个,占74.34%;机关事业法人2254个,占7.93%;社会团体法人854个,占3.0%;民办非企业单位224个,占0.78%;村(居)委会1101个,占3.87%;农民专业合作社2424个,占8.52%,其他组织机构440个,占1.55%。
(二)从单位行业分布看。第一产业共有法人单位7361个,占25.88%;第二产业有法人单位3112个,占10.94%;第三产业有法人单位17968个,占63.18%。
楚雄州按行业分类分组法人单位数及比重
行业分类 |
法人单位数 |
所占比重(%) |
第一产业 |
7361 |
25.88 |
农、林、牧、渔业 |
7361 |
25.88 |
第二产业 |
3112 |
10.94 |
采矿业 |
397 |
1.40 |
制造业 |
1681 |
5.91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24 |
0.79 |
建筑业 |
810 |
2.85 |
第三产业 |
17968 |
63.18 |
批发和零售业 |
6954 |
24.45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24 |
1.49 |
住宿和餐饮业 |
1388 |
4.8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80 |
1.34 |
金融业 |
171 |
0.60 |
房地产业 |
590 |
2.0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632 |
5.7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9 |
2.49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23 |
0.7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712 |
2.50 |
教育 |
615 |
2.16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43 |
1.2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56 |
1.95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271 |
11.50 |
(三)从单位地区分布看。楚雄市有法人单位8880个,占31.22%,禄丰县有法人单位2936个,占10.32%,大姚县有法人单位2604个,占9.16%。三个县(市)法人单位合计14420个占总数的50.7%,占据我州法人单位的半壁江山。
楚雄州按地区分组法人单位数及比重
地 区 |
法人单位数(个) |
所占比重(%) |
合 计 |
28441 |
100.00 |
楚雄市 |
8880 |
31.22 |
双柏县 |
1578 |
5.55 |
牟定县 |
1604 |
5.64 |
南华县 |
2143 |
7.53 |
姚安县 |
2251 |
7.91 |
大姚县 |
2604 |
9.16 |
永仁县 |
1580 |
5.56 |
元谋县 |
2405 |
8.46 |
武定县 |
2460 |
8.65 |
禄丰县 |
2936 |
10.32 |
二、法人单位主要特征
(一)法人单位特别是企业法人快速增长
2016年,我州法人单位达28441个,比2015年的22537个增加5904个,增长26.2%。其中,企业法人21143个,占74.3%,增加4466个,增长26.8%。占比也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二)第一产业法人增长最快,且占比提高
从行业分布看,2016年,我州第一产业法人有7361个,比上年的5263个增加2098个,增长39.9%,第二产业法人有3112个,比上年的2618个增加494个,增长18.9%,第三产业法人有17968个,比上年的14656个增加3312个,增长22.6%。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占比提高,第二、三产业占比缩小。第一产业所占比比去年同期的23.35%上升到25.88%,第二产业所占比比去年同期的11.62%下降到10.94%,第三产业所占比比去年同期的65.03%下降到63.18%。
2016年法人单位产业结构分布表 |
|||||||
数量(个) |
比重(%) |
||||||
2016年 |
2015年 |
增减 |
增减% |
2016年 |
2015年 |
增减(百分点) |
|
合计 |
28441 |
22537 |
5904 |
26.2 |
100.00 |
100.00 |
— |
第一产业 |
7361 |
5263 |
2908 |
39.9 |
25.88 |
23.35 |
2.53 |
第二产业 |
3112 |
2618 |
494 |
18.9 |
10.94 |
11.62 |
-0.68 |
第三产业 |
17968 |
14656 |
3312 |
22.6 |
63.18 |
65.03 |
-1.85 |
(三)内资企业占绝对优势
从法人单位的登记类型看,2016年,我州共有内资企业法人21119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16个;外商投资企业法人8个。内资企业总数远大于外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从所占比重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全州法人单位总数的99.89%,0.08%,0.04%。
2016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
登记注册类型 |
法人单位数(个) |
所占比重(%) |
合计 |
21143 |
100.00 |
内资 |
21119 |
99.89 |
国有 |
201 |
0.95 |
集体 |
252 |
1.19 |
股份合作 |
42 |
0.20 |
联营 |
23 |
0.11 |
有限责任公司 |
4854 |
22.96 |
股份有限公司 |
199 |
0.94 |
私营 |
13410 |
63.43 |
其他内资 |
2138 |
10.11 |
港澳台商投资 |
16 |
0.08 |
外商投资 |
8 |
0.04 |
(四)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州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016年,我州共有企业法人单位21143个,其中,私营企业13410个占企业法人的63.43%,占全部法人单位总数的47.15%,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州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五)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我州企业法人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但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虽然2016年企业法人单位数达到21143个,但“四上”及房地产企业法人仅有1231个,仅占全州企业法人单位数的5.8%,“四上”及房地产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有力助推,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而我州小规模企业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些小规模企业,因规模小、技术含量偏低,没有形成产业优势,抗风险能力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对市场经济增长拉动乏力。
三、建议
(一)全面宣传利好政策,抓实省州政策落实
全面宣传好利好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去年以来,省州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30余个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涵盖了一、二、三产业,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服务队深入企业宣传解读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相关落实意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进程
各级工信、发改、税务、工商、编办、质监、民政、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实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跟踪工业、建筑业、投资、贸易、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单位月度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抓好“四上”企业培育,积极推进“四下”转“四上”和“个转企”,努力提高“四上”占比,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扶持小微企业,扶强扶大一批小微企业成为“四上”企业
1.加大优惠政策力度,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金融信贷、规范经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在项目审批、涉企检查、涉企收费等方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逐步优化、简化企业办事手续和流程,积极推行“互联网+”的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的软环境。
2.拓展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小微企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大力支持有地方特色、效益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潜力的小微工业企业,促进其发展壮大。
3.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和鼓励小微工业企业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的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产品,逐步走上高、精、特、新多元化发展道路。推进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合作机制,鼓励大企业向小微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等支持,把一些配件和配套生产发包给有能力的小微企业进行生产和加工,走“协作配套、共同发展”之路。
(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一批“四上”调查单位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强化产业对接、优势推介,力争陆续吸引国际知名企业落户。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鼓励世界500强企业来楚雄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尤其要充分利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所带来的机遇,多渠道引进外商投资,推动社会投资的增长,促进我州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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