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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921001 公文目录:部门文件 发文日期:2018-09-14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8-09-14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楚雄市统计局,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州电视台、州广播电台、楚雄日报社: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根据《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决定以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宣传活动,为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将《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方案

2.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

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根据《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以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宣传活动,为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经济普查利国利民,按时如实地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有效提高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确保全州单位清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宣传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方案》《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二)发送《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一图读懂四经普》;

(三)展板宣传统计知识、普查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标语传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

(五)9月20日上午10时,州经普办在彝人古镇祭火广场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州统计局全体职工、州经普全体工作人员、楚雄市统计局全体职工、楚雄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州电视台、州广播电台、楚雄日报社现场跟踪报道。

三、参加单位

州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州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州电视台、州广播电台、楚雄日报社、楚雄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楚雄市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全州“四上”企业。

四、工作职责

(一)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组职责

1。负责宣传活动的协调、组织。

2.负责宣传资料的编印;

3.负责宣传活动场地的落实。

(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单告知书》;

2.在单位大门悬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并拍照传送州四经普办公室宣传组;

3.组织动员全州“四上”企业积极参与四经普宣传动员。州工信委负责动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州商务局负责动员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州旅发委负责动员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服务业,州建设局负责动员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州交通局负责动员交通运输业。

4.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商务、州旅发委、州住建局在宣传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参与宣传活动。

(三)州电视台职责

1.对“9.20”宣传活动现场进行新闻报道;

2.在9月10日——20日期间,在《楚雄新闻》栏目结束后,播出“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18年9月20日开始,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准备。”

3.在9月10日-12月30日期间,滚动播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

4.制作形象代言短片。

(四)州广播电台职责

1.在9月10日至20日期间,全文播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2.积极采编州县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广播稿。

(五)楚雄日报社职责

1.9月15日前,全文刊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2.积极采编州县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新闻稿件。

五、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要求,于9月20日——10月20日期间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9月20日将落实情况电子文档报送州经普办宣传组。

报送邮箱:306261378@qq.com

附件2

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

1. 经济普查人人尽力 发展经济家家受益

2. 盘点家底我不累 如实申报你最美

3. 做诚信企业 报真实数字

4. 经普摸家底 服务我和你

5. 经济普查多用心 国家发展更放心

6. 经济普查五年一度 促进发展心中有数

7. 经济普查一份责任 家底透明一份清单

8. 依法普查如实申报 真实反映经济面貌

9. 经济大普查 数说国与家

10. 摸清家底责任大 经济普查靠大家

11. 参与经济普查 记录时代进程

12. 撸起袖子加油干 搞好经普促发展

13. 人人出力 普查有力

14. 经济普查查工查商查国力 摸清家底求真求实求创新

15. 经济普查摸清发展家底 大国体检把脉时代经济

16. 普查盘点今日经济 数据描绘未来愿景

17. 一五一十搞普查 全心全意谋发展

18. 依法普查求真实 如实申报尽义务

19. 备战经普决胜小康 不忘初心再创辉煌

20. 经济普查利国家 如实填报展变化

21. 经济普查大点名 二三产业阔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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