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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926005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8-09-26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8-09-26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000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楚雄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统计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的职责。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统一组织全州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全州地方性统计调查,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楚雄州统计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省委陈豪书记到省统计局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在树立统计新理念、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强化依法管统治统、强化监测预警研判、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下功夫,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保障。

1、抓实“挂图监测”,不断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需要,按月按季对支撑GDP基础指标和主要指标实行“挂图监测”,精准监测年度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和实现进程,及时提供支撑GDP的基础数据和“2+5+3”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等经济运行先行指标数据。州局每月召开一次综合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按月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制作了《楚雄州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图》《楚雄州2017年全州及各县市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楚雄州2017年GDP核算基础指标“挂图监测”一览表》五块展板,当好“记分员”。进一步拓展“数据楚雄”掌上数据系统(手机APP)的服务功能和应用效果。

2、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千方百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印发了《楚雄州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了《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计划,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以“强化法纪意识、遏制数据造假”为主题,策划印制了2万份宣传册、7万份宣传折页、3万份宣传单发放给相关部门、企业和调查对象,举办了全州统计法治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州统计系统108名干部职工,144名乡镇统计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34周年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加大从严管统治统力度。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3个项目单位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派出4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州8个县67个“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1个企业(单位)和数据质量不高的14个企业发出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了6个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

3、狠抓基层基础,强化统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座谈会精神,全州103个乡镇基本上实现了“九有”标准,以“以奖代补”等方式落实了1099个村级统计人员100元至200元的统计专项补助。

4、抓统筹、聚合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完成。协调召开州农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3次,抓实培训工作,全州9000余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均得到了及时、扎实有效的培训。州农普领导小组2次派出督查组,对2个县市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顺利通过了了国务院农普办公室事后质量抽查。

2017年,全州统计系统持之以恒抓统计服务、抓统计数据质量、抓统计队伍建设,有力推进了统计事业的长足发展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州统计局在全省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省统计局考评为一等奖,在省统计局开展的21项专业统计工作考评中,有10项业务工作考核为优秀,7项工作考核为良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27人、工勤人员编6人,事业编7人。年末实有人数4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现有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8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43万元,其他收入214.26万元。比2016年增加202万元,增长17.12%,其他收入主要为省信息化资金返回。其中:基本支出收入900.52万元,占总收入的65.18%;项目支出收入481.17万元,占总收入的34.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总支出122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2万元,占总支出的73.29%;项目支出328.17万元,占总支出的26.7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0.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7%;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1%,比2016年减少12.26万元,减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住房保障支出4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09.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6.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87万元,比2016年的14.98万元,减少4.11万元,下降27.44%。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完成预算的77.64%。其中: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的人员,未发生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6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4.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8万元,比上年减少3.43万元,下降39.84%。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上年减少是由于2016年下半年实行公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有4辆车,2017年有1辆车,加之2016年全州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到县乡检查验收等出差较为频繁,2017年农业普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公务用车支出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9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10.68%。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9万元,比上年减少3.01万元,下降6.1%,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资产合计480.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9.71万元,占资产的66.47%;流动资产161.27万元,占资产的33.53%,其中银行存款161.27万元。

固定资产的构成主要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9.4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2.32%(房屋39.4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2.32%);通用设备266.4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3.33%(汽车74.5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3.32%);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13.8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4%;没有专用设备、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为杜绝浪费,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2017年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办理采购手续,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全年共完成采购39.55万元,比上年减少95.77元。其中货物18.95万元,服务20.6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二)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GDP。

(三)三次产业 三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四)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内出生人数-内内死亡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2018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111

  • 附件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统计局2017年)201809250648391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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