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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三季度楚雄州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增长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1107006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 发文日期:2018-11-07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12-09 发布日期:2018-11-07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2018年前三季度楚雄州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增长



2018年前三季度,楚雄州消费品市场呈现持续平稳增长态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12.3%,高于全省增速(11.4 %)0.9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6个州市中与曲靖、保山、大理并列排名第1位。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城乡消费同步增长。前三季度,城市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19.2亿元,增长12.4%,增速比上年同期减缓0.3个百分点,其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3.2%,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达83.9%,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3个百分点;农村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4.3亿元,增长11.7%,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提高0.4个百分点。

(二)餐饮收入增速快于商品零售增速,但商品零售依然是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增长的主要力量。前三季度,餐饮收入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8.3亿元,增长12.6%,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2.4个百分点;商品零售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5.2亿元,增长12.2%,增速较上年同期减缓0.6个百分点,但所实现的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高达85.5%,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达85.1%,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四大行业零售额实现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州653户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3.6亿元,同比增长19.4%,可比增长18.1%。其中:555户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0.5亿元,增长18.6%;98户限额以上个体户(95户)及产业活动单位(3户)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1亿元,增长24.9%。

(四)10县市消费市场均保持良好的持续增长态势。10县市中,南华、姚安、大姚、元谋和武定5个县增速高于全州增速,双柏、牟定增速与全州增速持平,其余的3个县增速略低于全州增速。详见下表:

2018年1—9月10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绝对值

比上年同期增长(±%)

全 州

2635390.8

12.3

楚 雄

1137710.7

12.2

双 柏

88701.2

12.3

牟 定

110853.4

12.3

南 华

127044.9

12.5

姚 安

123907.7

12.4

大 姚

209944.1

12.4

永 仁

47983.6

12.2

元 谋

154859.7

12.5

武 定

197084.9

12.4

禄 丰

437300.7

12.1

二、促进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居住类销售大幅增长拉动消费。在全州房地产业投资持续发展的带动下,对建筑建材、装修装饰、家具家电等商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使其销售迅速增长。1——9月,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类值表中的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用电器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等商品销售额分别增长了36.9%、17.7%、23%和34.8%,有力地推动了消费市场的持续不断增长。

(二)节假日及大型节庆活动的举办促进消费持续上扬。除了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楚雄州成立60周年大型庆典活动的举办,全国射箭比赛西南赛区在大姚县的举办以及火把节等各种各样的假日集中消费,加大了对吃、住、游、行、用的消费需求,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强劲动力。

(三)网上销售不断发展助推。在电商行业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很多批零住餐商贸企业也适时调整改变销售模式,线上线下销售同步发展,进一步提升和扩大市场销售渠道,并呈现出稳中向好发展的新态势。1——9月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实现网上销售额24.6亿元,增长8.1%,占限额以上销售额的占比从上年同期的8.7%提高到今年的11.2%。

三、影响消费的不利因素

(一)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单位经营规模较小,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不强。到9月底止,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户数在全省16个州市中仅次于昆明市,但户均收入较低。全州555户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中,销售额达到亿元的只有18户,占总户数的比重仅达到3.2%;销售(营业)额超过千万元的有231户,占总户数的比重为41.6%;销售(营业)额增长速度在30%及以上的只有107户,占总户数的比重只达到19.3%。

(二)网购影响实体店消费总量的进一步扩张。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传统实体店的经营模式、商品种类、价格、品质等受到了严峻挑战,大量的消费购买力被网购消费所分流,按照国家《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报表制度》规定的商贸“法人经营地”统计原则,被分流的消费量无法反映在州内商品零售额中,是影响消费迅速增长的因素之一。

(三)限额以下批零住餐行业增长缓慢。1——9月全州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9.9亿元,同比增长8.7%,所实现的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高达64.5%,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增长了5.8个百分点。

(四)10县市限额以上商贸行业发展不均衡。10县市中,双柏、牟定、永仁3个县限额以上商贸行业零售额增长较快,但由于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户数较少,实现的零售额占比仅达5.9%,而楚雄、禄丰两个大县共有限额以上商贸法人企业199户,占全州限上法人户数的比重达35.9%,实现的零售额占全州限上零售额的比重高达64.6%,但增长速度较慢,拉动全州消费市场增长力不足。

四、对策建议

(一)加快培育新兴业态发展步伐,促进其对消费市场的推动作用。在传统消费拉动作用逐渐减弱、新兴业态尚未形成规模、消费市场缺乏后劲的影响下,要加快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消费模式的建设步伐,不仅要加大在政策、资金上的鼓励和扶持发展力度,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竞争实力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商贸企业,提升消费品位,拓展消费需求,促进全州消费市场全面健康发展。

(二)加大对批零住餐商贸企业单位的跟踪监测力度。为真实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商贸统计数据质量,建议各级各相关部门不仅要抓好“申规达限入库”工作,同时也要加强跟踪监测好商贸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做到企业销售额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力求商贸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量和增长速度真实准确反映市场流通发展变化现状。

(三)继续改善和优化城乡居民消费环境。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消费能力在不断提升,消费需求在不断扩大,需求结构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因此要因地制宜,继续扩大培育和延伸覆盖城乡的如连锁超市、便利店、品牌零售、配送中心、售后服务等多种多样经营模式的批零业,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变化的消费需求,真正促进城乡消费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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