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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20-0120002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2020-01-20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0-01-20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楚雄州统计局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楚雄州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20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89595)。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楚雄州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州政府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从满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目的出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和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广泛便捷,与公民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办公室并落实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并根据我局人员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适时调整。年内,组织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政府信息。一是主动公开统计制度方法、透明统计生产过程、普及统计科普知识,借统计开放日的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指标的宣传,并为社会公众解疑释惑。二是针对全州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及时通过信息公开给予分析、通报,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充分利用楚雄统计信息网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并主动做好公众普遍关注的GDP、就业、人口等指标的涵义、统计范围、调查方法以及统计指标正确使用方法的解读。四是进一步拓展“数据楚雄”掌上数据系统(手机APP)的服务功能和应用效果,自2016年9月上线运行,目前“数据楚雄”手机客户端注册用户共计2786人,后台添加数据372329笔,全年有19105次浏览记录。五是全力打造以《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楚雄统计》《楚雄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为核心的统计服务产品体系,及时反映全州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六是编印2018年《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1500册、《楚雄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1000册、《楚雄统计年鉴》(2019年)250册,《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11期6450册,在楚雄日报上发布《2018年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六是分别在局办公室和综合科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2019年全年共接待相关部门和群众查询数据6452笔。

(三)制订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利用每周一的职工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订《楚雄州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2019年年部门预算等已按照公开要求进行公开,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预算单位公开内容还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楚雄州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栏目,下设“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通过公众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州级部门以下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3个子栏目。三是建立完善网上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答复,截至12月底,按时办结留言5条。

(六)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建立《楚雄州统计局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方案》,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分级负责、逐级上报”的原则,强化对全州统计系统的领导和监管,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程序,明确报告的内容、重点、方式及时限,及时全面掌握州、县市统计局的工作情况,确保我局能及时、准确、快速处理各类重大事项。截至12月底,在网站解读信息发布48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5次。

(七)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建设发展指引》和省、州要求建设州统计局网站,规范网站名称、域名、栏目设置,网页设置合理、规范。二是加强网站运维管理,严把网站质量关,及时对中央、省、州政府和相关部门发现网站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特别网站出现的错字、别字等问题。每年至少开展1次网站自检自查工作。三是按要求时限转载国家、省、州要求转载的各类信息。四是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2019年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五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2019年我局进一步拓展“数据楚雄”掌上数据系统(手机APP)的服务功能和应用效果,自2016年9月上线运运行。目前,“数据楚雄”手机客户端注册用户共计2786人,后台添加数据372329笔,全年有19105次浏览记录。六是加强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在局办公室和综合科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2个,负责对外提供涉及我局的各类统计数据、资料。2019年接待相关部门和群众查询数据6452笔。七是加强政府热线的管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查询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96128”查询专线电话的畅通;按要求加强“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及时调整了楚雄州统计局12345政府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

(六)加强工作协调和检查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中心的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加强日常督查、检查,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9年,楚雄州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量大面广,但目前我局尚无专职工作人员,由于人员不足,工作中存在公开不及时、形式单调、公开内容不全等现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及时、做深做细、做规范存在一定困难。二是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觉得信息公开更新很麻烦,导致部分公开信息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开展2020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20年,楚雄州统计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继续扩大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布统计数据,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开展。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拓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省、州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尽可能地把履行职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四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网站、数据楚雄APP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运行与维护,抓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使政府网站运行更加规范、更趋优化,提高政府网站的质量,充分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网上服务的便捷性和互动交流的有效性。四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楚雄州统计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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