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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收假和收假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20-0203002 公文目录:部门文件 发文日期:2020-02-03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0-02-03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关于做好春节收假和收假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春节收假和收假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根据楚办发电〔202025号等有关通知精神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2日,23日正式上班,为确保春节收假工作和收假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收假准备

(一)做好返程个人防护。返程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乘坐,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主动开展体温监测。返岗前做好自我监测,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就医。

(三)如实报告情况。假期中有湖北旅行史,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经历或发现自己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视情况采取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并主动向单位报告。报告要说明事由、过程及观察方式、地点和时限。报告以电子文本报办公室谢家升处。

二、收假后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展体温和健康监测。202023日(星期一)起,由李正平、谢家升同志负责,所有干部职工到一楼门厅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监测(每天上午8:00下午2:301次),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局办公室每天至少对办公进行1次清洁消毒

(二)注意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在非单人办公室、会议室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应佩戴口罩。上下班出行尽量采用步行、骑行、乘坐私家车等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减少往来。工作期间尽量减少办公室之间的人员往来,可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沟通,减少直接接触,面对面沟通交流时保持卫生安全距离。疫情解除前,局机关原则上不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的,控制会议人数,压缩会议时间;各专业不得召集县市局人员到楚集中开会(培训),确需召开的,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

(四)注意身体状况。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五)正确处理废弃口罩。废弃口罩应剪毁后放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六)驻村工作队员按文件规定,按时归队。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本次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等错误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带头严守纪律要求,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带头弘扬正能量、正面发声,不造谣、信谣、传谣,不犯低级错误。

(二)压紧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坚持领导带头,当好表率,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实作风。认真落实州纪委《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擅离职守,临阵退缩,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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