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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共设12个职能科室、中心,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国民经济核算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工业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普查中心和统计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化统计事业改革,推动新时代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和楚雄州“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使命任务,认真落实“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七天工作法”“三单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狠抓新时代高质量统计改革发展任务,强化全州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楚雄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9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67,295.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67,295.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10,628.3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67,295.81元,其中:本年收入13,467,295.8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67,295.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0,628.3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67,295.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67,295.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1,295.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628.30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工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00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7,209,806.04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1,181,9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编印统计资料和彝绣产业、食用菌产业等重点产业监测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管理195,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专网运行维护及租用网络费用和购置网络办公设备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623,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业务培训、入户调查、数据审核等工作支出,以及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40,720.16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公用经费支出和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7,099.8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3,277.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520.6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8,683.07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行政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3,453.9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1,217.8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行政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0,516.8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编制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6,4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5,4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300.00元,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3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567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编制年初预算时,继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支出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保有量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实施的重点项目是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和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一)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2025年11月1日零时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标准时点。楚雄州统计局2025年编制预算支出时编制了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项目支出,获准预算支出1,323,100.00元。2025年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按照国家、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安排,按时完成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二)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4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10号)要求,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成年度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抓实“5+6”重点产业、彝绣产业统计调查、食用菌统计调查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发展情况的全面监测;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为现代化楚雄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楚雄州统计局2025年编制预算支出时编制了统计事业专项经费项目支出,获准预算支出1,181,900.00元。2025年统计事业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年内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相关统计资料,为州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提供统计资料,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发展报告》《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等资料8350册,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300册;年内到党校举办1期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1次统计执法检查;实施2024年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并主动做好公众普遍关注的统计指标解读,更好地发挥服务宏观决策参谋的“智库”作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88,991.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391.48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开展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增加购买调查宣传物资和宣传工作经费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731,07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877.00元,增长62.75%,主要是开展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我单位增加购买调查宣传物资和宣传工作经费等办公费支出预算;30202印刷费265,64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5,857.00元,下降32.15%,主要是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资料开发阶段后,需要印刷的资料减少,减少了印刷费支出预算;30205水费2,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0.00元,主要是办公区用水开始分单位核算,本年增加了水费支出预算;30206电费4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元,下降6.67%,主要是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资料开发阶段后,我单位数据处理工作量减少,减少了电费支出预算;30207邮电费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30211差旅费278,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800.00元,下降14.11%,主要是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资料开发阶段后,我单位出差任务减少,减少了差旅费支出预算;30213维修(护)费150,0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860.00元,下降42.27%,主要是我单位的办公设施经过近几年来改造维修后,减少了维修(护)费支出预算;30215会议费2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元,下降11.11%,主要是为压减会议费支出,我单位减少了会议费支出预算;30216培训费71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400.00元,下降6.61%,主要是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资料开发阶段后,我单位业务培训减少,减少了培训费支出预算;30217公务接待费56,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是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编制年初预算时,继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支出有关规定;30226劳务费3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00.00元,增长21.70%,主要是经州编委批准我单位增加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增加了劳务费支出预算;30227委托业务费45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00.00元,增长31.68%,主要是为深度挖掘和分析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计划开展课题研究3个,增加了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30228工会经费82,981.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8.52元,下降2.37%,主要是单位工会会员减少,工会经费预算标准变动,减少了工会经费支出预算;30229福利费:15,0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50.00元,下降57.49%,主要是本年单位没有计划组织职工体检,在公用经费支出中减少了福利费支出预算;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保有量无变化;30239其他交通费用50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700.00元,下降15.06%,主要是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资料开发阶段后,我单位出差租车数量减少,减少了平台租车费支出预算,同时在职人员退休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减少;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200.00元,增长312.82%,主要是2025年将原列为“2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科目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转列为本科目,带动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714,731.15元,其中,流动资产270,735.82元,固定资产1,323,58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0,408.6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645.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040.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5年2月27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为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二、立项依据
立项主要依据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条规定: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第四十条规定: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要求,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国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2025年将按国家、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安排,做好调查筹备,组织实施调查样本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上报、数据共享与发布准备等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国家、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好调查宣传动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业务培训,以及全州抽中调查样本的入户调查登记、调查数据评估与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汇总上报、调查数据发布准备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安排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1,323,1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460,400.00元,30202印刷费50,000.00元,30211差旅费130,000.00元,30215会议费18,000.00元,30216培训费494,4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0,000.00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90,3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本年内完成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调查样本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汇总上报、调查数据发布准备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依法对抽中样本小区样本户进行调查入户登记,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二)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为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立项主要依据是《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云统发〔2016〕94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4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10号)。全省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至少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各县市区抽查单位不低于10户。为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10号)要求,抓实“5+6”重点产业、彝绣统计调查、食用菌统计调查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发展情况的全面监测,从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结构变化、质量效益等进行分析,多维度、多视角准确掌握产业发展变化趋势,为州委、州政府靶向施策提供精准服务。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立项依据的相关要求,2025年开展至少1次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到党校举办1期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为州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提供统计资料,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发展报告》;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楚雄州统计重点分析汇编》;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开展2024年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开展“5+6”重点产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彝绣产业统计调查、食用菌统计调查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发展情况的全面监测;发布经济、社会、民生等重要指标数据,同步加强数据解读,更好地发挥服务宏观决策参谋的“智库”作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项目目标,组织开展至少1次统计部门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到党校举办1期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发展报告》《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楚雄州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楚雄州统计重点分析汇编》;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发布统计数据。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安排统计事业专项经费1,181,9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93,757.00元,30202印刷费215,643.00元,30207邮电费20,000.00元,30211差旅费128,700.00元,30216培训费217,800.00元,30226劳务费318,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58,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年内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相关统计资料,为州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提供统计资料,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发展报告》《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楚雄州统计重点分析汇编》等资料8350册,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300册。
2.年内到党校举办1期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1次统计执法检查。
3.年内形成《楚雄州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
4.开展“5+6”重点产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彝绣产业统计调查、食用菌统计调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为每位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发展报告》1册;定期发布《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适时提供经济运行季度、年度分析,向社会公众解读GDP、就业、人口等统计数据、指标的含义、统计范围、调查方法,为研究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便利;对全州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1次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1次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数据生产的各环节实施全流程质量管控,压实“事前、事中”监管责任,始终做到报数前及时告知报数要求,报数中认真审核把关反馈情况,报数后认真反馈存在问题,确保统计出来的数据准确、全面、真实、可靠;对全州十县(市)居民开展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进而编制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和满意指数,形成《楚雄州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报告》,客观反映全州十县(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楚雄州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综合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及时按季提供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旅游文化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烟草产业、新兴服务业、数字经济产业、绿色化工产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现代产业体系中的产业发展规模、水平和结构等相关统计数据,围绕省委关于“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园区高质量发展统计报表填报、审核,加强数据监测分析,进一步摸清园区产业发展现状,夯实园区统计基础,为园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提供可靠依据。及时为州委、州政府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判、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统计依据,为把楚雄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楚雄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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