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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410003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文日期:2018-04-10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8-04-10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楚雄州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楚雄州政务中心六楼6024室)。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楚雄州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楚雄州政务中心六楼6024室)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局具体网址:http://tjj.cxz.gov.cn/

本局当面受理点:本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8-3389595

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媒体、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得。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8-3389595

传真号码:0878—3389595

邮政编码:675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务信息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局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局目前无收费项目,如今后发生将及时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者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监督电话:0878-3389595

楚雄州统计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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