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410012 公文目录:内设机构 发文日期:2018-04-10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8-04-10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人事、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提供的统计经费;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

负责起草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统计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管理民间调查;负责组织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区划代码的更新维护和单位临时代码的管理运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并实施全州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依法在全州行政区域内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完成云南省统计局布置的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组织并进行全系统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对局内各业务科室(中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对基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

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州及各县市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四、统计分析研究科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按期(月、季、年)对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并提交统计分析报告;为宏观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咨询建议和统计意见;对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开展统计调查研究,提供统计调查咨询建议;对重大统计改革方案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农村居民家庭收支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业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州及各县(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所有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和商品市场状况的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九、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工资统计、就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和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城镇居民收支调查和生产、流通消费价格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组织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开展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十、统计信息中心

研究拟订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落实;负责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管理,协调并处理全州内的技术性问题;组织全州统计系统计算机知识、技能培训和指导帮助开发计算机信息管理资源;负责州局计算机局域网的统一管理维护及全州统计信息上网发送工作,为全局在网络环境下组织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组织全州性统计业务运用软件的开发。

十一、普查中心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各项普查制度和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的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做好各项普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完成或配合完成各项专项统计调查任务;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十二、党总支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