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挖井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9-01-15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想在公路边挖一口井,用于洗车和加水,请问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回复人名称 | 楚雄州水务局 |
回复时间 | 2019-01-16 |
回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邻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条规定,凡需开采地下水、新打机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打井和开采、取用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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