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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十三五”时期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21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州“十三五”时期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十三五”时期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内需各项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商品销售市场持续稳固增长,全州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销售(营业)额从2016年的584.8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25.7亿元,年均增长21.7%,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十三五”时期批零住餐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批发业。“十三五”时期,全州批发业销售额增速呈稳中趋缓的发展态势,累计实现商品销售额1597.5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净增加407.4亿元,年均增长8.7%,增速比“十二五”时期减缓10.7个百分点。其中“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由于受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而销售出现负增长,全年实现商品销售额345.7亿元,下降5%,降幅高于全省15.5个百分点,在全省16州市中排名第14位。

(二)零售业。“十三五”时期,全州零售业累计实现商品销售额1609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净增加600.8亿元,年均增长12%,增速比“十二五”时期减缓9.5个百分点。其中“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实现商品销售额371.5亿元,增长0.2%,增速略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在全省16州市中排名第6位。

(三)住宿业。“十三五”时期,全州住宿业累计实现营业额99.8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净增加36.1亿元,年均增长11.9%,增速比“十二五”时期减缓9.7个百分点。其中“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营业额增速大幅下滑,负增长8%,但降幅低于全省7.6个百分点,在全省16州市中排名第1位。

(四)餐饮业。“十三五”时期,全州餐饮业累计实现营业额373.2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净增加195.9亿元,年均增长13.3%,增速比“十二五”时期减缓9.6个百分点。其中“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实现营业额86.5亿元,负增长3.3%,降幅低于全省5.4个百分点,在全省16州市中均排名第2位。

二、商品销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整体发展规模小,可持续性发展实力不强。由于全国各类经济发展动能明显减弱,特别是2020年受疫情冲击全球经济陷入低迷,使得我州各类企业在物价不断上涨、运营成本不断增加的多重压力下,企业整体发展实力不强,全州具有一定规模、发展稳定、发展前景好的大中型商贸企业较少。“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全州有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企业718户,销售出现个位数及负增长的有284户,占限上法人总户数的39.6%,户均销售收入4766.8万元,与“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户均销售收入9099.7万元相比,户均销售收入减少了4332.9万元。

(二)重点行业仍持续影响全州批零业。“两油一烟”是我州商贸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全州批发零售业销售中占据着较大份额,在“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实现商品销售额139.4亿元,占全州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占比高达56.5%,但负增长11.4%,负拉动全州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下滑7个百分点。

(三)县市之间行业发展不平衡。“十三五”时期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总户数在不断增加,但县市之间限上行业发展差距较大,到“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全州有799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其中:楚雄、禄丰限上户数最多,共有285户,占全州限上总户数的比重达35.7%,限上户数最少的双柏、牟定、永仁3县仅有149户,占全州限上总户数比重仅达18.6%;南华、姚安、大姚、元谋和武定5个县共有限上户数365户,占全州限上总户数比重为45.7%;楚雄市和元谋县没有达限的批零业个体户,永仁县没有达限的批零业和住餐业个体户。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州经济发展趋缓及产业结构单一的形势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各项企业帮扶政策的精准实施,抓好多产业、多业态的培育发展,特别要加大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模式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灵活多样性,激发各产业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全州商贸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着力抓好限上行业对销售市场的推动作用。各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规达限入库工作要常抓不懈,着力抓好月度、年度企业申规入库工作,并注重对在库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的跟踪监测,适时优化限上行业经济结构,统筹推进各县市限上行业的持续稳固发展。

(三)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四万三进”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开展好对商贸企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依法依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统计基础台账,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发挥好统计工作在大数据时代发展中的助手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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