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2014年10月28日,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意见》(元政字[2014]29),《意见》明确村(社区)统计人员从2014年6月起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统计工作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拨入县统计局账户。县统计局制定《村(社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绩效考核,年终按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质量兑现补助。落实村(社区)统计工作经费,将进一步激励基层统计人员爱岗敬业、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有利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元谋县统计局 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