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楚政发〔2014〕12号)精神,楚雄州永仁县、双柏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统计工作,下发了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出台了统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和村级统计人员统计工作补贴发放奖励标准。
永仁县村级统计人员统计工作补贴每月人均100元,县财政直接预算下拨到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兑现到村级统计人员手中。目前,2014年的补贴已经兑现,63名村级统计人员已经喜领到了统计工作补贴。
双柏县自2014年起,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监测工作,对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及统计人员实行考核奖惩。其中,村级统计人员所在乡镇获得一等奖的,给予每人每年1600元的奖励;所在乡镇获得二等奖的,给予每人每年1400元的奖励;所在乡镇获得三等奖的,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全年全县84个村级统计人员统计工作奖励经费共需11.76万元,表彰奖励在次年召开的全县统计工作会议上进行。(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