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好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文件精神,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元谋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近日,元谋县制定下发了经济普查量化考核办法,确保经济普查考核评比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记分办法、考核程序、奖惩标准五个方面内容,对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目标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并且按量化考核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奖励。考核目标细化了各乡镇、县经普办在准备阶段的机构组建,制度、经费落实、宣传、人员到位情况;在单位清查阶段的划分普查小区、地图绘制及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在普查登记阶段的组织、登记填表、表册上报情况;在后期工作及资料开发阶段的总结、资料归档、评比表彰等情况,均按考核项目及相应分值进行考核。
该量化考核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各乡镇、县经普办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并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按质、按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