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地完成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核查工作,武定县多措并举,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基本单位核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精心组织,强化培训。下发了《武定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武经普办发[2018]1号)文件,召集11个乡镇经普办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时间要求、实施步骤。
二是统筹推进,开展单位核查工作。各乡镇根据县经普办反馈的单位核查底册,按照在地原则,开展核查工作。在现场核查工作中,各乡镇做到普查区域的无缝覆盖,采取措施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核查,确保核查对象不重不漏。
三是与部门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数据,对工商注册后满1年、满2年以上未到工商管理部门年检的单位名录,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棚改即将动迁的单位除正常进行核实相关信息资料以外,还主动询问搬迁地址,以便今后开展相关工作。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有,但到实地找不到单位的要求各乡镇认真分析,要有记录,说明原因。
(武定县统计局 李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