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柏县统计局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统计造假”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背景、重要意义和统计造假违纪主体、违纪行为主要表现以及处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策领会。“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持续增强统计执法力度和统计督察效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二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守牢法律底线。要深入学习《条例》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牢统计法律和纪律底线。三要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条例》有关规定,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坚守统计底线红线,坚持依法普查,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