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7日至6月26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0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坚决落实州委巡察整改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以来,局党组先后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党课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通过学习,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对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形成了以抓党建工作统领各项统计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共识,形成了以巡察整改工作促进全州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共识,筑牢了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9月20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周霏、局长戴凤玲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9月21日,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州长徐东召集州统计局党组班子成员,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9月30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局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个月来,党组书记周霏、局长戴凤玲多次与相关人员研究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4次整改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制订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局党组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一共梳理了3个方面19个问题,制订了30项整改措施,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将整改任务分解到每位局领导、每一个科室和中心,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四)建立督办机制,做到上下联动。建立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整改专题会,督促协调有关事项,研究推进具体整改任务。建立报告制度;每周五向州委巡察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督办制度。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局机关督办事项,适时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五)搞好统筹兼顾,务求整改实效。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实效检验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州统计局党组全面落实州委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的30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党的领导”方面
1.着力整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州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2011年12月印发至今未修改完善,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和内容含混不清,无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用记录本”的整改情况。
一是10月3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的《中共楚雄州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楚雄州统计局工作规则》并印发执行,两个《规则》进一步明晰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议事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为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从7月1日开始,建立了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用记录本,由局办公室专人记录,规范记录要素和内容。
(2)关于“一些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整改情况。
局班子成员强化了对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财经纪律的学习,进一步树牢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楚雄州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并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中“超过1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规定。2017年以来,局党组会议6次将经费使用问题列入会议议题集体研究,杜绝了“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2.关于“贯彻执行统计法不到位,对各类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查处问责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领导关于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7月以来,局党组3次研究统计执法工作。针对今年3月份省统计局对楚雄市、禄丰县建设领域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并约谈我州相关领导和人员的问题,7月12日至22日,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楚雄市、禄丰县的17个项目单位和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3个项目单位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督促县市和企业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通过了省统计局的验收。8月11日至31日,州统计局又派出4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州8个县67个“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1个企业(单位)和数据质量不高的14个企业发出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是加强统计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9月19日至22日,举办了全州统计法治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和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相关领导授课,全州统计系统108名干部职工,144名乡镇统计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同时,分别与南华县、州商务局、州文产办联合举办培训班,针对县市、部门、企业开展培训。以“强化法纪意识、遏制数据造假”为主题,策划制作了一批宣传资料,发放给相关部门、企业和调查对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3.关于“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对年轻干部培养措施不到位,长期不轮岗”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楚雄州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找准了差距,提出了下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二是多渠道为干部成长搭建舞台,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到省统计局挂职锻炼,选派青年骨干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基层一线锻炼、培养和发现优秀干部。9月4日,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省统计局综合处、投资处跟班学习锻炼3个月;10月11日,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楚雄市苍岭镇,了解了局机关选派挂职副镇长吴燕同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与镇党委、政府对加强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交换了意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对选派到局挂包扶贫联系村的4名驻村工作队员,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在基层一线锤炼,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9月8日,经局党组研究,按程序选拔了3名科员分别担任局办公室副主任、统计分析研究科副科长、服务业统计科副科长,配齐了空缺的3个副科级领导岗位。
四是建立健全楚雄州统计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分批次开展内部轮岗,11月14日,对7名干部进行了轮岗。
(二)“党的建设”方面
着力解决“党组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压紧压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1.关于“机关党总支与各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未签订2017年度《党建责任书》”的整改情况。
督促机关党总支部和机关各党支部于7月1日前全部签订了《党建责任书》。
2.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总支每月督查一次“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统计学会党支部党员变动的实际,研究了统计学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组织实施办法,解决了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今年以来,机关各支部按月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按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机关在职的3个党支部共讲党课8次。
3.关于“党员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了党员积分制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党员自评和支部评定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积分制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作用。
4.关于“党组对支部工作指导不到位,党务干部不熟悉业务”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指导机关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项目清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总支委员联系党员及职工制度》,把党建责任压实到每个党组成员和党总支委员。
三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州委党校老师进行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党务知识,提高能力。10月24日,举办了局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州直机关工委派出组织科科长刘志刚给参会同志授课。培训班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总支书记张明海主持,局机关党总支部所属4个党支部书记、委员,总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培训班还邀请了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听课。
(三)“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
(1)关于“党组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不强,少数干部职工甚至把掌握的数据当做私人专利,需要提供数据时推三阻四、制造障碍”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楚雄州统计局GDP核算基础指标、重点产业、县域经济监测统计数据提供制度》《楚雄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统计数据资料提供制度》《楚雄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统计数据资料提供制度》《楚雄统计年鉴统计数据资料提供制度》,并印发各科室中心严格遵照执行,按时按质提供数据。
二是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将各科室中心按制度提供数据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凡是有人反映或举报“把掌握的数据当做私人专利,需要提供数据时推三阻四、制造障碍”的人和事进行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2)关于“党组对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监督不到位,批评、教育干部职工不能指名道姓,抓纪律时紧时松、抓早抓小不够”的整改情况。
持之以恒严格上下班纪律,制定出台了《楚雄州统计局工作督查办法》,加强日常监管,每月至少督查1次上下班纪律并记录在案,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坚决问责。7月以来,共对局机关工作纪律和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的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7次,对稳增长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次。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人次,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3)关于“局领导与职工交心谈心少,对职工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做得不够”的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和分管局领导一起与各科室中心开展了一轮全覆盖的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局领导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凝聚了人心;在干管权限内,解决了1名临近退休干部的主任科员待遇;今年以来,对亲属病故的2名干部、因病住院的9名干部职工,局领导亲自前往探望慰问,加大了对干部职工生活上的关心关怀。
2.着力整改“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廉政意识淡薄”的问题。
(1)关于“一些干部认为州统计局是‘清水衙门’,不管资金,不管项目,没有廉政风险,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党组在抓细抓实、抓常抓长上下功夫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修改完善了《楚雄州统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将局党组对各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加强了对各科室中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督促检查,纠正了干部职工思想上的认识偏差。
三是进一步严肃了“四项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形成常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关于“23名干部领取由中标方发放的评审费1.37万元”的整改情况。
已按要求清退了违规领取的评审费,并上缴州纪委。
(3)关于“对下拨县市统计部门的资金监管机制不完善,跟踪问效缺位”的整改情况。
建立了下拨县市统计部门的资金监管制度,10月10日,向10县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的通知》,督促10县市统计局对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州统计局下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州统计局派出检查组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的再次发生。
4.着力整改“局机关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
(1)关于“支付移动公司网络数据租用费未向财政部门办理采购审批手续”的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审批规定,今年以来,凡属政府采购规定审批的事项,均按要求报批,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2016年核销购‘农普’使用1万支电筒支出10万元,没有物资发放明细记录”的整改情况。
已经督促10县市统计局把物资发放签收明细记录汇总到州统计局。
(3)关于“会计、出纳无证上岗”的整改情况。
调整了会计,现任会计持有会计资格证;安排出纳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财务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确保持证上岗。
(4)关于“州级部门支持州统计局的资金核算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导致个别科目核算不真实”的整改情况。
从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入手,10月30日至31日,举办了全州统计系统办公室业务暨财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州审计局高级审计师、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李章明,州财政局总会计师黄顺有分别对如何管理单位资金、审计工作中常见的一些违反财经纪律及其表现、《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作了专题培训讲座,促进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杜绝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持续深化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州统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认真落实州委巡察整改要求,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全面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不断推进州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不断开创全州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注重提高政治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陶冶道德情操,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汇聚促进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抓党建的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责意识,做到党建工作和统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大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三)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督促抓好贯彻执行,不断在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上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确保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和省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第一要务、第一责任,始终绷紧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根“弦”,织密制度机制这张“网”,用好统计执法这把“剑”,严格规范每一环节、每一岗位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实现统计业务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的质量管控,真正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五)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风气。强化干部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推动轮岗交流和上挂下派机制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人事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人尽其用、用当其时,为统计事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始终保持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从过程上监管、从落实上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人财物数的管理,从体制机制上堵塞“四风”问题滋生的漏洞,以改革的办法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以法治思维和方法把“四风”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积极进取、敢于担当的统计新风尚。
(七)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人和要求,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动整改成果发挥长效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389595;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州政府东片公务中心州统计局党组,邮编675000;电子邮箱:90423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