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非一套表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填报,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普查对象主要经济状况,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设计了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经济指标辅助调查表,帮助普查员在普查对象会计、统计资料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对普查对象相关经济指标的询问、调查、计算,完成非一套表主要经济指标表的填报。此辅助调查表是站在普查员角度能够快速、简洁、有针对性的完成指标数据的提取而编制的,部分内容站在专用会计角度来说是不完整的,可能会造成角度不同人群的不同意见。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对该表内容进行适用性调整,确保经济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611-3表辅助调查表(资产负债类)
2.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611-3表辅助调查表(损益分配、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3.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611-6表辅助调查表(民间非营利组织)
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