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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和经历业绩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19    作者:    点击:[]次



根据《楚雄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12月10日上午已完成本次公开选调笔试。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和经历业绩评价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楚雄州统计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二、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本次笔试成绩按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顺序公示。缺考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栏作“缺考”标识,缺考笔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本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6点止。

考生对本次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复核的,须本人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6点时前,向楚雄州统计局提交复核申请书办理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经历业绩评价事项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政治面貌、教育经历、年度考核、工作经历及岗位匹配性、专业技术资格、表彰奖励、发表文章等内容。进入经历业绩评价考生按《楚雄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经历业绩评价表》评分项提供所需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楚雄州统计局进行现场评分,双方签字确认。

(一)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经历业绩评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2: 00,下午14: 30—18:00。

(三)经历业绩评价地点:楚雄州统计局4楼405办公室(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四)经历业绩评价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楚雄州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4.《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原件;

5.《经历业绩评价表》相关佐证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进入经历业绩评价考生需由本人到现场按要求参加现场评分,无故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

(二)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在右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

(三)如遇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参加不了业绩评价的请提前电话告知,时间可顺延半天(12月26日上午12点前)。

联系电话:0878-3389604(楚雄州统计局)

附件:1.笔试成绩

2.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楚雄州统计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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