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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和经历业绩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19    作者:    点击:[]次



根据《楚雄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12月10日上午已完成本次公开选调笔试。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和经历业绩评价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楚雄州统计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二、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本次笔试成绩按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顺序公示。缺考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栏作“缺考”标识,缺考笔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本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18:00时止。

考生对本次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复核的,须本人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8:00时前,向楚雄州统计局提交复核申请书办理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经历业绩评价事项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政治面貌、教育经历、年度考核、工作经历及岗位匹配性、专业技术资格、表彰奖励、发表文章等内容。进入经历业绩评价考生按《楚雄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经历业绩评价表》评分项提供所需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楚雄州统计局进行现场评分,双方签字确认。

(一)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经历业绩评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12: 00,下午14: 30—18:00。

(三)经历业绩评价地点:楚雄州统计局4楼405办公室(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四)经历业绩评价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楚雄州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4.《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原件;

5.《经历业绩评价表》相关佐证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进入经历业绩评价考生需由本人到现场按要求参加现场评分,无故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

(二)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在右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

(三)如遇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参加不了业绩评价的请提前电话告知,时间可顺延半天(12月26日上午12:00前)。

联系电话:0878-3389604(楚雄州统计局)

附件:1.笔试成绩

2.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楚雄州统计局

2023年12月18日

上一条:2023年楚雄州统计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合计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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