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州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云南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安排,为尽早做好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筹备工作,州统计局研究决定,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工作组职责、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相应做好机构、人员、经费预算、物资保障、重点问题研究等各项准备和谋划工作。
附件:
1.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工作组职责
3.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楚雄州统计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1
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晓荣(局党组书记)
王清华(州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海(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赵李(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普春燕(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云秋(州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成 员:吴燕(州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高华伟(州统计局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王新华(州统计局四级调研员、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
寇燕(州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科科长)
姚仙龙(州统计局工业投资统计科科长)
李芬(州统计局能源统计科科长)
董霞(州统计局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赵霞(州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赵惠生(州统计局农村经济社会统计科科长)
王荣(州统计局统计信息中心负责人)
石瑞月(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附件2
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工作组职责
一、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明海同志兼任。
主 任:张明海(州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吴燕(局办公室主任)
高华伟(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王新华(四级调研员、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科长)
寇燕(国民经济核算科科长)
王荣(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 员:李正平、葛辰骁(局办公室);
谢家升、彭毓华(统计制度法规科);
赵蕾、唐思华(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许春梅、张云立、李忠昌(国民经济核算科)
姚仙龙、陶春华、吕云龙、文正琴(工业投资科)
李芬、吴春鸿(能源统计科)
董霞、陈源、李先艳(服务业统计科)
赵霞、苏洁、李洁薇(社会科技统计科)
赵惠生、唐兴玉(农村经济社会统计科)
王荣、许贤海(信息中心)
石瑞月(普查中心)
(二)内设各工作组组成人员。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投入产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宣传组,分别由以上成员参加。
综合协调组
组 长:吴燕(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石瑞月(普查中心)
成 员:李正平、葛辰骁(局办公室)
谢家升、彭毓华(统计制度法规科)
寇燕、许春梅(国民经济核算科)
王荣、许贤海(信息中心)
投入产出调查组
组 长:寇燕(国民经济核算科科长)
副组长:许春梅(国民经济核算科副科长)
成 员:张云立、李忠昌(国民经济核算科)
姚仙龙、吕云龙、陶春华、文正琴(工业投资科)
李芬、吴春鸿(能源统计科)
董霞、陈源、李先艳(服务业统计科)
赵霞、苏洁、李洁薇(社会科技统计科)
赵惠生、唐兴玉(农村经济社会统计科)
王荣、许贤海(信息中心)
石瑞月(普查中心)
宣传组
组 长:王新华(四级调研员、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科长)
副组长:赵蕾(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副科长)
成 员:葛辰骁(局办公室)
谢家升、彭毓华(统计制度法规科)
唐思华(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许贤海(信息中心)
石瑞月(普查中心)
数据处理组
组 长:王荣(信息中心负责人)
副组长:许贤海(信息中心)
成 员:寇燕、许春梅、张云立、李忠昌(国民经济核算科)
姚仙龙、吕云龙、陶春华、文正琴(工业投资科)
李芬、吴春鸿(能源统计科)
董霞、陈源、李先艳(服务业统计科)
赵霞、苏洁、李洁薇(社会科技统计科)
赵惠生、唐兴玉(农村经济社会统计科)
石瑞月(普查中心)
二、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各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牵头研究普查总体思路框架,起草普查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协调组建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经费预算、制定普查物资采购计划、提供后勤保障,完成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投入产出调查组:在普查方案总体框架下,研究投入产出调查有关内容,组织选取我州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建立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完成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组:负责研究制定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研究州级经普网站、微信平台建设需求,统筹建立经普网站、微信平台,谋划制作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片等各类宣传产品,开展普查宣传,完成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数据处理组:按照省级要求统筹做好全州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适时制定我州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及实施细则,完成我州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单位清查、数据采集处理、资料开发等相关系统环境准备、技术支持和应用工作,落实普查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完成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意:科室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该职务者接任,不再另发文
附件3
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
小组办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思路框架》
4—6月,总结借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验,牵头组织学习国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思路框架》,研究借鉴国家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专项试点成果经验,紧扣我州“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聚焦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认真分析统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科学谋划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及时了解掌握国家专项试点情况
5—12月,结合国家统计局专项试点工作进展,及时跟进了解试点工作情况,学习借鉴试点工作的经验成果,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围绕普查目的,在组织实施、数据填报、数据审核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科学谋划。(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研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6—12月,总结历次普查数据处理平台部署运行经验,根据省统计局研究制定《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进展,科学谋划我州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适时制定《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做好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工作。(数据处理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做好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准备工作
6—12月,研究起草通知代拟稿,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普查内容及组织实施要求,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建议。适时报请楚雄州政府审定后印发。(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五、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前期工作
7—12月,按照省统计局的安排部署,组织选取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建立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部署投入产出调查台账相关工作。(投入产出调查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六、研究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12月,总结历次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经验,提前谋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普查业务等内容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片制作,研究制定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统筹建立经普网站、微信平台,强化部门协调,切实形成宣传工作合力,确保宣传实效,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工作氛围。(宣传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七、督促指导各级统计机构和州级相关部门科学有效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开展
按照国家统计局“结合常规督察工作安排,督察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有效组织领导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开展,及时研究部署普查工作,落实普查经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的工作安排及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各级统计机构和州级相关部门科学有效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开展的督促指导。(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八、研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相关问题
3—12月,根据国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思路框架》和省的相关要求以及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改革工作进程,结合我州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围绕如何通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法人单位和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运营状态、主要数据和彼此关联关系开展重点专项研究。(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九、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一是4—12月,制定2022年至2026年普查工作计划表。二是适时开始集中办公。三是3—12月,督促、指导全州各级统计机构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四是7—12月,做好州级经费预算和申请;指导各地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相关工作。五是12月,做好组建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准备工作。(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