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统计局关于成立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州统计局各科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统计局关于成立云南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云统发〔2023〕14号)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牵头作用,切实做好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晓荣 局党组书记
王清华 局长
副组长:张明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赵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普春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总统计师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分工职责
何晓荣书记 负责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和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工作。
王清华局长 负责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和州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工作。
张明海副局长 负责州五经普办日常工作,抓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清查、数据处理、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及涉农方面的普查数据质量工作,做好资料开发汇编应用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陆赵李副局长 抓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业、投资、能源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建筑业方面的普查数据质量和统计执法检查的督促指导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普春燕副局长 抓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工资和就业方面的普查数据质量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总统计师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按照业务职责分工做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楚雄州统计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