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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53003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7-11-10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18-06-01 发布日期:2017-11-10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



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和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全州各级统计部门紧紧围绕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强化统计监测预警,狠抓统计数据质量,优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保障。据省统计局审核反馈,2016年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47.12亿元,增长11%,增速比全省高2.3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2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1.68亿元,增长10.3%,增速比全省高3.8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6位;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09.45亿元,增长31%,增速比全省高11.2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3位;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8.77亿元,增长12.5%,增速比全省高0.4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1位;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二)强分析发挥“智库”作用。(三)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四)依法管统治统构建法治氛围。(五)从严管控提高数据质量。(六)注重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七)突出重点抓实农普工作。(八)注重队伍建设提升统计能力。(九)党风廉政、脱贫攻坚等工作取得新成绩。2016年,全州统计系统持之以恒抓统计服务、抓统计数据质量、抓统计队伍建设,有力推进了统计事业的长足发展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州统计局在全省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省统计局考评为一等奖并排在16个州市的第一位,在省统计局开展的22项专业统计工作考评中,有10项业务工作被考核为优秀,7项工作被考核为良好。特别是2016年我们为经济稳增长服务的做法得到了省统计局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27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编7人。在职人数52人(其中在岗行政人员46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19人(财政统发3人,社保统发16人)。现有车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表格)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179.69万元,比2015年增长217.89万元,增长18.48%。其中基本支出764.34万元,项目支出415.3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4.34万元。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2,占基本支出的6.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5年增长18.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98万元,比2015年的21.75万元,减少6.77万元,下降45.19%。2016年预算数为17.9万元,决算完成预算的83.69%。其中: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的人员,未发生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的35.59%。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7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为杜绝浪费,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2016年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办理采购手续,按规定进行采购,全年共完成采购135.32万元,比上年增长94.22万元。其中货物57.07万元,服务78.2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