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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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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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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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人普办发〔2020〕1号
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印发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
通 知
各县(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局,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优化流程、厘清责任,做到职责到组、任务到人,确保我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
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楚雄州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楚雄州人口普查办公室”)是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简称“楚雄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楚雄州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综合组 、业务组、宣传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
一、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
(一)综合组
组 长:陆赵李 州统计局副局长(兼)
副组长:潘元兴 州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宋云秋 州统计局总统计师
赵 霞 州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吴 燕 州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
成 员:谢家升 州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夏丽梅 州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 云 州统计局机关党总支办工作人员
(二)业务组
组 长:赵 霞 州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副组长:姚子文 州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张育生 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
汪节武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执法监督科科长
成 员:吴 燕 州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
李高光 州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胡秋凌 州疾控中心主任
丁健梅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
张发荣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
理科工作人员
江 艳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
理科科长
周 睿 州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科长
苏 洁 州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副科长
陈 源 州统计局服务业统计科副科长
赵 蕾 州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副科长
李洁薇 州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工作人员
(三)宣传组
组 长:徐元鹏 州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
副组长:陈德志 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和舆情信息科科长
余海宴 州广播电视局宣传科科长
成 员:王雪梅 州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李宛襄 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互联网信息舆情中心工作人员
钱 伟 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 荣 州统计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四)户口整顿组
组 长:董 兵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长
副组长:张育生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赵 霞 州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成 员:李树华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一级警长
丁健梅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
李洁薇 州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工作人员
(五)数据处理组
组 长:任丕云 州统计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副组长:吴 燕 州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
成 员:王 荣 州统计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李 伟 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唐思华 州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作人员
(六)执法检查组
组 长:高华伟 州统计局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成 员:彭毓华 州统计局统计制度法规科工作人员
陶春华 州统计局工业投资统计科工作人员
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
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工作进度安排、文件起草、简报编发、文件流转等工作;负责普查文件、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印章的管理;制定普查经费预算,管理普查经费开支,负责普查物资采购和管理;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其他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级普查机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实施督办检查和数据质量抽查;撰写人口普查大事记;组织开展普查工作总结、先进评选和表彰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二)业务组
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的业务工作;培训讲解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普查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组织指导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普查员选聘、培训、摸底、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公报;编辑、出版和管理普查数据;组织开展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三)宣传组
负责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制发普查宣传品;协助新闻单位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负责策划宣传周、宣传月等大型活动;协调普查成果发布、解读和舆情应对;负责协调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查宣传活动,更新、维护、建立人口普查网站;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四)户口整顿组
负责组织、指导户口整顿相关工作;按要求提供人口基础资料;协助现场登记的相关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五)数据处理组
负责研究制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与实施细则;负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采购;负责指导普查区电子地图、普查数据采集和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的培训和应用;负责部署普查数据处理环境;负责普查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六)执法检查组
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和国家转办案件的处理,转办、督办案件;依法对重大普查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编写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材;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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