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楚雄州统计局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楚雄州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楚雄州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cxz.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89595)。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规定》《办法》等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从满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目的出发,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广泛便捷,与公民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职责使命,聚焦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机关职能职责、领导基本情况及分工情况、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统计公报、预算结算、统计法制、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公开,对变动的信息及时更新。年内,通过楚雄州统计局官网、楚雄数据APP、“楚雄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信息及稿件776条,单位门户网站及数据平台总访问量达681517次,对外提供统计数据查询服务9667条。二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认真梳理并公开权责清单7类15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决算信息2条。三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与新闻发布工作,2022年共参加新闻发布3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2次,分管领导参加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能职责,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工作,2022年我局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未发生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事件;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基本栏目设置,增加了“统计年鉴”“统计法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3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渠道更加畅通。二是规范、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办理工作更加及时、高效。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件,网上留言21件,均按时限按流程办结。无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总统计师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并成立办公室,落实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持续修改完善《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5个制度,并在楚雄州统计局网站进行公开。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每个科室明确1名信息发布员负责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局办公室和综合分析科设置2个信息咨询点,负责我局信息的咨询和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网站和“数据楚雄”掌上数据库暨APP应用运维管理,严把网站质量关,及时对中央、省、州政府和相关部门发现网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2022年,对网站共开展4次自检自查,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专题培训2次。二是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建设发展指引》和省、州要求建设州统计局网站,规范网站名称、域名、栏目设置,完善平台功能,网页设置合理、规范。按要求将单位网站迁移到政府网站群,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和发布等工作。三是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修改完善《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统计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界限,在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时,严格审核程序和条件,强化信息公开管理,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政府滥用,在做到“能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四是新申请使用“楚雄数据”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9条,浏览次数达8500次。五是加大“数据楚雄”APP推广使用力度,目前手机客户端注册用户达3755人,州级后台添加数据489505笔,浏览次数达51948次。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中心)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督查、检查,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4 |
0 |
0 |
0 |
0 |
0 |
4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它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楚雄州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自己不足的方面,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新媒体利用不够充分、运维管理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立足新发展阶段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州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强化运维服务管理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优质、高效。同时,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深度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确保统计数据安全的同时,履行好“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工作牵头职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高效对外公布,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楚雄州统计局
2023年1月17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信息科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 电话:0878-3389601 网站标识码:5323000023
滇ICP备20005621号
楚雄州公安局备案号: 532301020005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