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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24-0116002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2024-01-16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4-01-16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楚雄州统计局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楚雄州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楚雄州统计局网站(https://tjj.cxz.gov.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89595)。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楚雄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机关职能职责、领导基本情况及分工情况、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统计公报、预算结算、统计法制、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公开,对变动的信息及时更新。年内,通过楚雄州统计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及稿件576条,单位网站总访问量达851941次;通过“楚雄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1条。二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认真梳理并公开权责清单7类15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决算信息2条。三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23州统计局作为主发布单位联合发布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主发布新闻发布会3次,分管领导主发布新闻发布会1次。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楚雄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基本栏目设置,增加了“政策问答”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渠道更加畅通。二是规范、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办理工作更加及时、高效。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均按时限按流程办结。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总统计师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并成立办公室,落实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障信息及时发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定期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指导下一步工作,及时补齐不足之处,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质有效的持续开展下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网站运维管理,规范网站名称、域名、栏目设置,完善平台功能,严把网站质量关,及时对中央、省、州政府和相关部门发现网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二是加强“楚雄统计”微信公众号管理。本年度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41条,关注人数3995人。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中心)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督查、检查,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

改进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深度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确保统计数据安全的同时,履行好“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工作牵头职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高效对外公布,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州统计局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楚雄州统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