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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之以恒推进楚雄州统计局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楚雄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1.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读书班、交流研讨、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持续在原原本本学上下足功夫,深学细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相关指定书籍,持续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基本内涵和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上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今年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25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场次,“三会一课”59次,开展专题读书班3场次共9天,邀请党校老师现场辅导2场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28场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论坛活动6期,领学发言11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10余篇。
2.紧扣三个目标。将全州经济稳增长目标、省统计局考核工作目标、州大比拼工作考核目标有机结合,一是推行工作专班制度。由20余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的统计骨干组建3个专班,提升完成中心工作的引领力、战斗力、凝聚力。二是大力践行“三法三化”。立足全州经济稳增长目标、省统计局考核工作目标、州大比拼工作考核目标实际,制定工作任务落实方案,明确统计工作任务清单、进度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中心)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共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15个,制定问题清单8个,纳入责任清单事项69项。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对照各阶段统计工作任务清单、进度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到十县市开展稳增长调研7场次,召开统计系统经济运行分析会3场次,召开局机关经济运行调度会4场次,认真复盘月度、季度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下阶段工作形势任务,确保统计各阶段工作任务见实见效,为服务全州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3.深化两个革命。将公务员平时考核、“中梗阻”突出问题整治和“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与作风革命能能革命工作有机结合,持续推进“查认识、除症结、提站位,查作风、除陋习、提效能,查漏洞、除盲区、提质量”活动,有效促进了统计行风持续向好,营造了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一是检视查找问题。查找出针对当前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低”“除陋习不彻底”等问题2个方面4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1个,明确整改措施3条,并由州统计局机关效能办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通报警示,彻底从源头上清除影响工作的顽瘴痼疾。二是制定末位工作约谈制度。对“1323”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定期督查检查,对推进工作取得成效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不愿担当、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州统计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通报12期,涉及重点工作任务21项,被通报批评的县市1个、科室1个、工作人员4人;被表扬的科室12个、个人4人。局党组约谈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1次。三是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中梗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在统计系统内整治心态“佛系”、状态“躺平”、工作“摆烂”的干部进行查摆,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干部民主测评评议与整治工作挂钩,通过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干部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为全体干部职工精准“画像”,对存在问题干部进行纠治和教育。共对1名“躺平式”干部和4名“中间型”干部进行了约谈教育,并持续做好转化工作。四是大力倡导和树立云南省委提出的“十种鲜明导向”,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事业观、发展观、政绩观,并将其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平时考核等过程中,不断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有效促进统计行风持续向好,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4.促进三个提升。一是持续开展统计专项行动,全力促进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按照“三个马上”工作要求,施行1+7经济运行分析制度、“4+9”专项服务行动工作制度和领导领衔重点工作任务制度,班子领导先后组织178人次干部职工,深化统计服务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到10县市103个乡镇的2758户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政策宣讲、数据核查、一对一业务指导等统计服务,帮助其熟悉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建立统计数据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应统尽统。深入开展统计数据治理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了统计监督工作台账制度,修订完善《楚雄州统计局分县市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评审办法》等制度3个,完善数据审核、查询、评估机制,开展全州“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检查5个乡镇、164户企业,开展数据核查2758户联网直报企业和项目单位。二是“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全力促进统计队伍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各位领导、专家支持,到我州开展业务指导21场次,深入多家州级单位和10县市开展稳增长调研5场次,并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统计员、联网直报企业等6000多人次开展重点专业统计业务培训40余场次,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先后组织99人24批次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先后到清华大学、上海财大、广州中山大学以及文山州、保山市、红河州、大理州、玉溪市等地进行业务交流学习,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多维度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全力促进统计服务效能提升。立足全州稳增长目标,加大对重点指标、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数据监测力度,从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结构变化、质量效益进行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深入分析,加强横向和纵向对比,重点做好与全国、全省、30个民族自治州、滇中地区、十县市经济发展指标的比对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效依据。今年来,共为州委、州政府提供《楚雄州主要经济指标挂图作战表》3期,《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11期4800册,统计专报14期,统计分析42期,统计信息124篇。其中,获得刘勇书记批示12篇、张文旺州长批示15篇。启动“5+6”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为全州绿色制造、绿色能源等产业发展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充分挖掘一二三产发展潜力,为企业提供统计“一站式”服务,补短板、培增量,推动经营主体工贸分离、产销分离,实现“延链、补链、强链”,赋能产业融合发展。制定《楚雄州产业项目跨区域配置新能源开发经济指标分享认定办法》,在探索研究“飞地经济”利益分配统计机制上先行先试。以发展壮大园区经济为主攻方向,会同多个部门全面摸排楚雄州园区经济发展状况,夯实园区统计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彝绣产业发展统计机制,组织开展楚雄彝绣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形成了关于楚雄彝绣产业发展调查情况的报告,为做大做强楚雄彝绣特色文化产业、助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楚雄州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为巩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保障。深入分析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找到城镇化率低的原因,研究对策措施,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统计、研发项目网报数据审核等工作,及时报送研发活动统计年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统计监测、全州就业人数和从业人数指标监测数据,有效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做好五经普工作,及时组建州、县、乡、村四级工作机构,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落实普查经费690.39万元,选聘“两员”3979人,划分普查区1106个,普查小区1606个,建筑物81942个。截至目前,五经普入户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国民经济核算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工业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普查中心和统计信息中心。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比上年末减少4人,变动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调出1人,退休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比上年末增加2人,变动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从基层选调入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比上年末增加2人,变动原因是202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增加3人,去世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955,572.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5,572.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49,251.40元,增长15.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49,251.40元,增长15.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合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55,572.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0,740.58元,占总支出的77.11%;项目支出3,194,832.00元,占总支出的22.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49,187.68元,增长15.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699.40元,增长0.60%;项目支出增加1,785,488.28元,增长126.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60,74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49,731.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1,009.49元,占基本支出的8.47%。人员经费年人均支出136,643.6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9.42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调整艰苦地区津贴标准后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4,83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5,488.28元,增长126.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支出2,159,060.00元。
2.实施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经费项目支出160,000.00元。
3.实施统计事业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59,776.00元。
4.实施统计专网运行维护及租用经费项目支出216,996.00元。
5.实施楚雄彝绣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76,000.00元。
6.州属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000.00元。
7.2023年省级研发投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5,572.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49251.40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2957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537,739.57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0.2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6,0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89 %;专项统计业务支出719,776.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71%;统计管理216,996.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2.02%;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159,06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20.1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553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7,369.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3.2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7,647.2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2.7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779.55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36 %;死亡抚恤270,918.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3.5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2.9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0.09%。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300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4,861.62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9.6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61.5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6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7,054.2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4.4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31.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23%。
4.住房保障(类)支出6874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87456.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300.00元,决算为86,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300.00元,决算为56,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300.00元,支出决算为86,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300.00元,决算为56,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0.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普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56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县市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009.49元,比上年减少17,244.83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退休后,车改补贴支出减少;本年会员减少后,按政策上解州总工会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1.办公费支出133,628.98元,比上年增加42,148.09元,增长46.07%,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生活补助支出增加;二是由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增加,用部分办公费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
2.电费支出41,000.00元,比上年增加6,150.89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本年五经普工作量增加、办公区机房设备增加,用电量增加。
3.邮电费支出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5,529元,增长38.21%,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开通经济普查宣传彩铃提示后,邮电费支出增加。
4.差旅费支出52,380.00元,比上年增加2,594.00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经济普查、指导服务基层统计业务、统计专项治理等出差人次增加。
5.维修费(护)支出2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223.00元,增长10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区办公设施维修维护增加支出。
6.会议费支出6,000.00元,比上年增加434.08元,增长7.80 %,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会议参会人员变化,食宿安排增加支出。
7.公务接待费支出56,30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公务接待费活动。
8.劳务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43,2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紧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未列劳务费支出预算。
9.工会经费支出102,389.49元,比上年减少12,824.91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本年会员减少,按政策预算工会费支出减少。
10.福利费支出15,400.00元,比上年增加15,4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政策调整后,按政策增加福利费支出。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始终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1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17,111.02元(包含在职职工车改补贴),比上年减少45,998.98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退休后,车改补贴支出减少。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0.00元,比上年增加2,400.00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人员增加后,本年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606,085.84元,其中,流动资产180,458.52元,固定资产1,425,627.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988.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877.0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报废资产951,615.00元、新增固定资产383,266.00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后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6项,账面原值951,6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资产原值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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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合计 |
1 |
1,606,085.84 |
4,693,553.96 |
180,458.52 |
4,513,095.44 |
1,425,627.32 |
0.00 |
0.00 |
366129.00 |
0.00 |
0.00 |
0.00 |
4,146,966.44 |
1,425,627.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7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1,78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28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79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人员经费年人均支出:人员经费年人均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按2023年1-12月各月平均在职人员数和退休人员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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