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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25-0425006 公文目录:统计公报 发文日期:2025-04-25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5-04-25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4 月 24 日)

根据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5037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9836个,增长118.4%;产业活动单位64045个,增加31040个,增长94.0%;个体经营户242222个,增加99660个,增长69.9%(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5037

100.0

企业法人

44793

81.4

机关、事业法人

2286

4.2

社会团体

714

1.3

其他法人

7244

13.2

二、产业活动单位

64045

100.0

第二产业

9324

14.6

第三产业

54721

85.4

三、个体经营户

242222

100.0

第二产业

23502

9.7

第三产业

218720

90.3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2757个,占4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32个,占13.1%;建筑业5095个,占9.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8810个,占57.3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438个,占11.74%;住宿和餐饮业22770个,占9.40%(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5037

100.0

242222

100.00

农、林、牧、渔业*

1462

2.7

3735

1.54

采矿业

205

0.4

55

0.02

制造业

2097

3.8

11669

4.8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7

0.7

建筑业

5095

9.3

11922

4.92

批发和零售业

22757

41.3

138810

57.3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88

2.3

28438

11.74

住宿和餐饮业

2422

4.4

22770

9.4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94

1.4

976

0.40

金融业

69

0.1

房地产业

1127

2.0

2180

0.9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32

13.1

4851

2.0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02

4.0

676

0.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53

0.8

110

0.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27

3.5

13678

5.65

教育

951

1.7

162

0.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495

0.9

690

0.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8

1.6

1499

0.6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16

5.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04564人,比2018年末增加246766人,增长69.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471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09185人,增加79642人,增长61.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95379人,增加167134人,增长73.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1736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0936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44944人,占24.0%;批发和零售业121323人,占20.1%;制造业54625人,占9.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7281人,占49.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8439人,占12.1%;住宿和餐饮业34843人,占11.0%(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604564

234711

317363

150936

农、林、牧、渔业*

7924

3301

5697

1454

采矿业

5933

1240

171

68

制造业

54625

19797

19194

879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69

1084

建筑业

144944

30457

25330

6202

批发和零售业

121323

56687

157281

884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697

4853

38439

7449

住宿和餐饮业

17624

11212

34843

194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56

2248

1332

680

金融业

12095

6352

房地产业

21020

8682

3306

9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941

14510

6916

294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145

5410

1471

6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64

1994

220

10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633

5511

18812

11301

教育

38640

21713

239

158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908

16779

1128

66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064

3107

2985

16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3459

19774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87.5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755.88亿元,增长119.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05.98亿元,增加1201.10亿元,增长108.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81.61亿元,增加2026.84亿元,增长126.0%。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64.46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097.95亿元,增长70.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57.57亿元,增加676.41亿元,增长85.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06.89亿元,增加516.79亿元,增长58.1%。

2023年,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658.53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940.61亿元,增长113.0%。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206.78亿元,增加1066.91亿元,增长93.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451.75亿元,增加873.70亿元,增长151.1%(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87.59

2664.46

3658.53

农、林、牧、渔业*

32.87

12.52

32.45

采矿业

80.38

35.16

82.47

制造业

959.36

427.19

1328.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54.47

467.41

156.30

建筑业

511.77

327.81

639.65

批发和零售业

483.55

154.28

866.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2.55

161.28

61.04

住宿和餐饮业

46.89

11.83

54.1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44

18.16

39.24

金融业

房地产业

364.93

297.59

123.8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24.84

572.48

133.6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2.49

19.98

49.3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4.14

38.95

13.6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81

7.76

37.54

教育

183.58

19.21

12.4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9.67

31.08

12.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86

8.10

16.0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42.99

53.67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