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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23-0920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09-20 主 题 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3-09-20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楚雄州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强化统计职能职责发挥,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聚”字入手,“两个维护”更自觉。始终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折不扣推进党中央一系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以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全落实为目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会议29次,专题读书班2期,专题辅导2场,开展研讨发言(含书面)共计200余人次。开展以“知党爱党、提能增效、争创学习型机关”为主题的“诵读经典”活动21期。通过学习领悟,全局干部职工“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2.“实”字用功,两个革命显成效。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出我局两个革命工作以“查认识、除症结、提站位,查作风、除陋习、提效能,查漏洞、除盲区、提质量”的“三查、三除、三提”为重点。一是对照反面典型,深入查找、检视工作中存在的13个方面问题和不足,制定了22项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提出200多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通报警示,促进作风持续转变。二是大力弘扬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一线工作法。组织开展统计服务专项行动,按照“部门有需要马上就服务,县市有需要马上就服务,企业有需要马上就服务的”原则,持续派出112批297人次统计工作帮扶小组,深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十县市、基层统计调查单位指导升规、纳统、项目入库以及规范并完善企业报数支撑材料等工作,为企业和基层单位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统计业务服务682户次,发现问题234个,听取意见建议84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17个,形成调研报告19份。我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做法,获得州委刘勇书记批示:这些典型经验和做法都值得充分肯定并进行推广;我局的“一线服务解难题、向上取经强基础、向内聚力促发展”的做法,获得州委刘勇书记批示:这些先进典型、经验值得全州各县市、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3.“谋”字用心,两个突破促增长。工作强化谋划和创新突破。一是统计监测分析与服务有突破。明确提出统计工作要做到“五个及时精准和一个不存在”,即:“研判”及时精准,“预警”及时精准,“应策”及时精准,“推动”及时精准,“问效”及时精准;不存在“死后验尸”情况。出台1+7经济运行分析制度,施行“4+9”专项服务行动工作制度,做到“问题再具体、行动再迅速、成效再明显”。全州GDP增速持续平稳,全省排名逐季提高(一季度第6位、上半年第四位、前三季度第2位,增速分别为6.2%、6%、6.3%),全年有望实现增速进入领跑方阵、总量实现进位的良好发展势头。二是空白行业有突破。今年以来,高质量提出了解决楚雄州互联网和软件服务业空白的问题的方案被州政府采纳,组建了数字经济工作专班,持续帮扶大姚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数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升规、纳统,填补了“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空白。

4.“精”字发力,两个率先树标杆。加强统计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为统计工作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紧紧围绕楚雄州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率先在全省与大专院校合作,整合资源、探索创新,开展楚雄州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实现统计调查理论与实践发展成果双突破,并总结出了《适应统计改革发展变化 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满意度抽样调查 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得到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二是紧紧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率先在全省开展彝绣产业发展统计调查,完成了《2022年楚雄彝绣产业发展调查情况报告》,对彝绣特色文化产业进行分析研判,为今后产业发展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疏通堵点、健全机制提供统计分析服务支撑,助力楚雄彝绣产业高质量发展。因工作成效明显,楚雄州统计局作为唯一一家州级单位在全州文化产业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5.“严”字当头,两个整治防风险。出台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整治,有效防范应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风险。深入开展权力干预自查、“数据寻租”自查、执法检查资料自查、查入库退库情况自查2场次,发出《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自查工作的函》5份,检查行业主管部门5家,全面清查执法检查资料680件,清理入退库单位4396个。认真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部分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内容,制定《楚雄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 关于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十县市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在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6.“绩”字突破,机关建设出成绩。依托楚雄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对标全省优秀州市,确定标兵、树立标杆,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统计模范机关。2022年,在省局对16个州市统计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被州委表彰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这也是州级部门的最高荣誉。在全州72家州级单位季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被国家机关事务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四部门确定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先后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复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职能科室、中心,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国民经济核算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工业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普查中心和统计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106,32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06,321.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9,236.96元,增长2.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9,236.96元,增长2.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性绩效奖励工资后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106,384.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7,041.18元,占总支出的88.36%;项目支出1,409,343.72元,占总支出的11.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4,220.68元,增长2.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5,056.96元,增长7.81%;项目支出减少480,836.28元,下降25.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性绩效奖励工资后,补发了2021年7-12月的基础性绩效奖励差额;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处于准备阶段所需经费少,国产化设备替代工程基本结束后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7,041.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68,786.86元,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8,254.32元,占基本支出的8.68%。人员经费年人均支出222017.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9,343.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支出工作经费515,000.00元。

2.实施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经费项目支出经费160,000.00元。

3.实施统计事业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经费300,000.00元。

4.实施统计专网运行维护及租用经费项目支出经费225,000.00元。

5.实施国产化设备替代项目支出经费30,280.00元。

6.实施统计系统网络改造升级经费项目支出经费179,000.00元。

7.实施楚雄州委宣传部拨入文化产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经费63.7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6,321.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9,236.96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调整基础性绩效奖励工资后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67,7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858,495.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280.00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460,000.00元,统计管理404,000.00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515,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0,74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96,792.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6,415.0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6,162.6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73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42,78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1,504.6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084.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5,195.36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75,0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75,015.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400.00元,支出决算为86,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400.00元,支出决算为86,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788.00元,增长1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88.00元,增长26.4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缓解后,上级服务指导、检查、调研增加,县市来汇报工作接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普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254.32元,比上年减少2,855.68元,下降0.3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785,074.26元,其中,流动资产255,569.93元,固定资产1,529,504.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0,917.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0,162.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8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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