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全县消费品市场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消费市场总体良好。前三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87501.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66307万元增加了21194.2万元,增长12.7个百分点,呈较快增长的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的消费品零售额为132778.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6217.9万元增加16560.5万元,增长14.2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54722.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0089.1万元增加4633.7万元,增长9.3个百分点。
(二)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实现151280.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3671万元增加17909.4万元,增长13.4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0.7%。餐饮收入36220.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2636万元增加3584.8万元,增长11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9.3%。
二、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原因分析
(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根据前三季度全县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08元,同比增长9.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4元,同比增长9.2%,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为消费的增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财政支出从发展生产逐步转向改善民生,消费者的“后顾之忧”逐步改善,居民对未来预期看好,也使消费需求得到有序释放。
三、消费品市场中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消费品市场虽然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住宿餐饮企业数量较少,销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因此在鼓励消费的同时还要注重培育限额以上企业的发展。
二是社会保障仍不够健全,影响了居民消费。近年来,我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由于居民对未来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加,教育、医疗、住房等非商品性消费对预期生活消费形成巨大的压力,尤其是教育、居住等非商品性消费支出的大幅增长,制约着城乡居民预期消费的进一步增长。虽然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有所释放,消费结构有所升级,但来自农业方面的收入增长潜力不大,农民来自非农业的收入增长有限,这都会制约农村消费的增长。
四、推动居民消费增长的建议
(一)抓实商贸企业培育工作。深入挖掘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潜力,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针对性的调研,提高行政指导和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政策需求,协调帮助商贸企业排除各种顾虑,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二)强化商贸企业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商业个体户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商业企业特别是限上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商贸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三)完善农村消费市场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市场的开拓,营造城乡市场同步增长的格局。同时加大以狮子山为龙头的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形成全域旅游,有效拉动住宿、餐饮业的发展,形成新的消费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