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强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攻坚克难稳增长。上半年楚雄市国民经济运行平稳。生产总值、工业经济、财政收入、市场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积极向好发展。
一、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生产总值(GDP)完成154.85亿元,增长9.1%,欠季度工作目标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增速分别比省(9.5%)、州(10.5%)低0.4、1.4个百分点,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1位、居全州第9位。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5.5%、8.4%、10.3%,分别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1位、第2位、第4位,分别居全州第3位、第10位、第6位。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1.7亿元,增长4.5%,达到目标要求,增速分别比省(9.9%)、州(10.9%)低2.4、5.4、6.4个百分点,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3位、居全州末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0亿元,增长12.2%,欠目标0.4个百分点,增速分别比省(12.4%)、州(12.5%)低0.2、0.3个百分点,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5位、居全州第8位。
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8.36亿元,增长11.2%,增速分别比省(16%)、州(16.5%)低4.8、5.3个百分点,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6位、居全州第9位。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9亿元,增长12.6%,超目标5.6个百分点,增速分别比省(11%)高2.6和1.6个百分点,比州(17.2%)低4.6个百分点,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2位、居全州第9位。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93亿元,增长28.3%,超目标19.3个百分点,增速分别比省(17.5%)、州(19.6%)高13.6、10.8、8.7个百分点,居全省八个有烟中心城市第1位,居全州第2位。
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50元,增长8.4%,欠目标1.1个百分点,增速与省(8.4%)持平,比州(8.7)低0.3个百分点,居全州第8位。
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64元,增长9.5%,欠目标0.8个百分点,增速与省(9.5%)持平,比州(9.8%)低0.3个百分点,居全州第6位。
9.新增市场主体3767户。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64.2亿元,增长10.3%,占GDP的比重为41.5%,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
二、支撑GDP核算的主要基础指标完成情况
与全州其他九县对比,GDP核算主要基础支撑指标中:我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居第3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第10位,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速居第2位,建筑业增加值居第3位,批发业销售额增速居第10位,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居第5位,住宿业营业额增速居第2位,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居第3位,金融机构人民币期末存款余额增速居第4位、贷款余额增速居第10位,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居第4位,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居第1位,财政八项支出增速居第5位。可以看出,与全州九县相比,我市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位处中上水平。
(一)达到目标要求的指标情况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7.57亿元,增长5.5%,达到目标要求。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1.7亿元,增长4.5%,达到目标要求,其中楚雄卷烟厂增加值完成31.99亿元,下降4.3%,超目标2.2个百分点。
3.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57.8万平方米,增长58.6%,超目标8.6个百分点。
4.房地产从业人员完成2778人,增长31.7%,超目标1.7个百分点。
5.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完成0.482亿元,增长34%,超目标4个百分点。
6.电信业务总量(1至5月)完成4.94亿元,增长55%,超目标15个百分点。
7.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1至5月)完成1.24亿元,增长30.1%,达到目标要求。
8.财政八项支出中州本级完成12.73亿元,增长58.9%;市级完成26.31亿元,增长25%,达到目标要求。
(二)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指标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市本级非烟完成6.9亿元,增长24.5%,欠目标2.5个百分点;开发区完成12.81亿元,增长22.7%,欠目标2.3个百分点。
2.建筑业增加值完成20.02亿元,增长22.2%,欠目标5.8个百分点。
3.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完成145.4亿元,增长5.5%,欠目标10个百分点。
4.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59.63亿元,增长17%,欠目标5个百分点。
5.住宿业营业额完成2.83亿元,增长21.3%,欠目标0.7个百分点。
6.餐饮业营业额完成10.53亿元,增长19.1%,欠目标2.9个百分点。
7.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至5月)完成502.34亿元,增长21.8%,欠目标2.2个百分点,贷款余额(1至5月)完成310.54亿元,增长3.4%,欠目标15.6个百分点。
8.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完成11.51亿吨公里,增长14.5%,欠目标1.5个百分点。
9.邮政业务总量(1至5月)完成0.22亿元,增长15.7%,欠目标9.3个百分点。
三、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市GDP增速未达预期,居全州第9位,较一季度前移1位;虽然部分主要基础支撑指标未达要求,较上月向好发展。
(一)部分基础支撑指标未达预期。上半年,支撑GDP核算的主要基础指标中,建筑业增加值和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等主要支撑指标未达预期。其主要原因是我市建筑业增加值、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等指标基数大,在全州占比较高。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州的46.1%,增幅高于全州2.6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州第3位;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占全州的67.1%,增长5.5%,低于全州0.9个百分点,主要受占全市43.2%的州烟草公司下降17.7%的影响,非烟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34.2%支撑仍显有限。
(二)骨干企业支撑有喜有忧。楚雄卷烟厂和州烟草公司两户骨干企业支撑有喜有忧。年初以来,楚雄卷烟厂持续负增长,1至6月增加值降幅逐渐收窄,但仍下降4.3%,损失难以弥补。楚雄州烟草公司销售额持续下滑,1至6月降幅分别较3、4、5月累计降幅扩大7.9、5.6、0.7个百分点;锦星、泰格等4户企业营业额下降,企业发展堪忧。
(三)规上投资增速明显下滑。1至6月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2%,增速为近年来最低水平,今年呈持续下滑趋势,较上几个月明显下滑。其主要原因:一是大项目支撑乏力。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大项目数仅占了施工项目数的11.4%,大项目占比较小,支撑不足。二是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小。全市564个施工项目中续建项目251个、新开工项目313个,新开工项目虽然同比增长较快,但形成投资额较小,投资增量主要靠上年结转项目支撑。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三季度是确保全年目标圆满完成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标对表盘清账。针对上半年目标完成存在的差距,三季度要盘清任务支撑账、时序账、差距账,以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高度责任感,及时分析各项指标的现状、增速、增量和态势,分析研判好经济态势、走势、趋势,突出问题导向、工作导向和成果转换导向,查找薄弱环节和可挖掘增长潜力的重要环节,精准发力,强化点对点的政策保障和工作落实,使补齐短板成为经济增长新的发力点,确保实现三季度“功九成”。
(二)狠抓帮扶强支撑。把稳工业增长作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关键来抓。在密切关注楚雄卷烟厂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对策措施的同时,要优存量、扩增量,优化服务,抓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达产,继续做好对停减产企业的结对帮扶、精准施策,着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好技改、扩建、生产、融资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大力抓好非烟工业发展提高占比,逐渐改变“一烟独大”局面,为全市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三)抓实项目稳投资。要加大重大项目的储备力度以及推进力度,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统计原则,加大项目清查工作力度,狠抓项目入库工作,对已形成工程量未入库及近期即将开工的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善入库手续,争取及早纳入统计;对已开工项目,加强现场巡查调度,提高投资率和竣工率。要紧紧扭住重大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完善投资包保责任制、项目推进会办制、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投资实现快速增长。
(四)提高质量防风险。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监测、科学研判、提前预警。既要避免数据大起大落,确保经济增长处于合理区间,又要强化数据质量掌控。特别是要把统计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来抓,配备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有源、项目有据,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效防范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