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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22    作者:    点击:[]次



年初以来,永仁县全县上下认真按照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对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措施,扎实推进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促进民生领域经济稳增长,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一季度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情况

一季度,我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全州水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94元,增幅9.8%,比全省增幅高1.5个百分点,比全州增幅高0.8个百分点,居全州第3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65元,增幅10.5%,比全省增幅高1.1个百分点,比全州增幅高0.9个百分点,居全州第2位。

二、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分析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本年

上年

增幅(%)

占比(%)

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

6394

5823

9.8


工资性收入

4999

4963

0.7

78.2

经营净收入

687

457

50.3

10.7

财产净收入(成本法)

161

227

-29.1

2.5

转移净收入

547

176

210.8

8.6

1.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一季度,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78.2%,增幅0.7%。因我县在去年已调整职工工资和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公车改革等,除正常的职级并行等政策的执行外,无其他政策实施,所以导致工资性收入增幅放缓。

2.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常住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受二、三产业收入增长的影响,一季度,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291万元,同比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460万元,同比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44万元,同比增长12.4%,旅游业收入53500万元,同比增长128.7%。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以及民族文化赛装节的举办,对全县水泥、沙石、砖、钢材、运输、餐饮、旅游等产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拉动经营净收入增长。

3.财产净收入增幅放缓。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61元,同比下降29.1%,占可支配收入的2.5%。城镇居民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和房屋虚拟租金大幅减少,导致财产净收入增速放缓。

4.转移净收入猛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47元,同比增长210.8%,主要原因是去年养老金、离退休金、城镇低保收入标准提高,拉动了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本年

上年

增幅(%)

占比(%)

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

2065

1869

10.5


工资性收入

697

609

14.3

33.7

经营净收入

1106

1102

0.4

53.6

财产净收入(成本法)

107

-6

0.0

5.2

转移净收入

156

164

-4.9

7.5

1.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比重上升,是收入增长的强有动力。年初以来,随着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就近就业,从业量增加,农民工工资提高,拉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2.经营净收入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一季度,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8291万元,同比增长4.6%。夏收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53377亩,同比下降0.2%,蔬菜种植面积15577亩,产量9430吨,同比增长7.9%和5.7%;生猪出栏38201头,同比增长7.9%;牛出栏4537头,同比增长5.6%;羊出栏31553只,同比增长8.2%;家禽出栏141814只,同比增长9%。肉类总产量达4756吨,同比增长8.5%,禽蛋产量84吨,同比增长2.4%。农副产品受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幅放缓。

3.财产净收入大幅上涨。由于增收渠道有限,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低。一季度增幅较快主要依靠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其他财产收入的拉动。

4.转移净收入增幅下降。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6元,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家庭外出就业人员减少,寄回带回收入减少;二是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民身体、身心更加健康,报销医疗费收入减少。

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存在问题

随着民生工程、惠农措施的落实,以及系列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永仁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但增收渠道有限,促农增收的问题仍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单一。城镇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为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8.2%,但易受政策影响较大;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为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53.6%和33.7%,但农副产品容易受政策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工资性收入也容易受到农村项目数量和工程量的影响。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下行压力加大。虽然今年一季度居民收入仍保持较快增长,但要持续快速增长还缺乏支撑。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在新常态下对我县的新动能转化没有释放出更大的活力,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特别是生产性经营收入增长平稳;二是受去年车改补贴的兑现和增资调资的到位,今年的增资调资不会像去年一样大幅上涨,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明显放缓;三是居民因修房建房支出的增加,持续性的生产性收入投入减少,而且产业支撑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持续快速增收的动力不足。

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几点意见

(一)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再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支柱,所以提高工资水平,增加工资收入是提高居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首先要缩小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次是要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出和技能培训力度,使城乡居民整体工资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不断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通过优化收入结构促进增收。一是继续加大惠民力度,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特别是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低收入保障范围。三是财产净收入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占比小、基数低,增长潜力大,要积极引导居民培养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让居民手中的“财生财”。

(三)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实现脱贫增收。一是瞄准贫困对象,精准施策,落实帮扶措施,达到精准脱贫的目的。二是在整乡扶贫推进中,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大帮扶力度,更重要的是提高农业科技素养,努力打造种养殖专业户、专业村组,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农户创办公司或合作社、农场和微型企业,提高居民经营收入。三是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力输出,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促进城乡居民创收、增收。

(四)稳步有序推进棚改工作,在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通过棚改补助的发放和新项目实施增加城乡居民就业渠道,有效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年初以来,永仁县全县上下认真按照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对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措施,扎实推进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促进民生领域经济稳增长,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一季度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情况

一季度,我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全州水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94元,增幅9.8%,比全省增幅高1.5个百分点,比全州增幅高0.8个百分点,居全州第3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65元,增幅10.5%,比全省增幅高1.1个百分点,比全州增幅高0.9个百分点,居全州第2位。

二、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分析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本年

上年

增幅(%)

占比(%)

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

6394

5823

9.8


工资性收入

4999

4963

0.7

78.2

经营净收入

687

457

50.3

10.7

财产净收入(成本法)

161

227

-29.1

2.5

转移净收入

547

176

210.8

8.6

1.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一季度,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78.2%,增幅0.7%。因我县在去年已调整职工工资和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公车改革等,除正常的职级并行等政策的执行外,无其他政策实施,所以导致工资性收入增幅放缓。

2.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常住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受二、三产业收入增长的影响,一季度,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291万元,同比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460万元,同比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44万元,同比增长12.4%,旅游业收入53500万元,同比增长128.7%。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以及民族文化赛装节的举办,对全县水泥、沙石、砖、钢材、运输、餐饮、旅游等产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拉动经营净收入增长。

3.财产净收入增幅放缓。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61元,同比下降29.1%,占可支配收入的2.5%。城镇居民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和房屋虚拟租金大幅减少,导致财产净收入增速放缓。

4.转移净收入猛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47元,同比增长210.8%,主要原因是去年养老金、离退休金、城镇低保收入标准提高,拉动了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本年

上年

增幅(%)

占比(%)

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

2065

1869

10.5


工资性收入

697

609

14.3

33.7

经营净收入

1106

1102

0.4

53.6

财产净收入(成本法)

107

-6

0.0

5.2

转移净收入

156

164

-4.9

7.5

1.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比重上升,是收入增长的强有动力。年初以来,随着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就近就业,从业量增加,农民工工资提高,拉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2.经营净收入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一季度,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8291万元,同比增长4.6%。夏收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53377亩,同比下降0.2%,蔬菜种植面积15577亩,产量9430吨,同比增长7.9%和5.7%;生猪出栏38201头,同比增长7.9%;牛出栏4537头,同比增长5.6%;羊出栏31553只,同比增长8.2%;家禽出栏141814只,同比增长9%。肉类总产量达4756吨,同比增长8.5%,禽蛋产量84吨,同比增长2.4%。农副产品受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幅放缓。

3.财产净收入大幅上涨。由于增收渠道有限,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低。一季度增幅较快主要依靠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其他财产收入的拉动。

4.转移净收入增幅下降。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6元,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家庭外出就业人员减少,寄回带回收入减少;二是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民身体、身心更加健康,报销医疗费收入减少。

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存在问题

随着民生工程、惠农措施的落实,以及系列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永仁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但增收渠道有限,促农增收的问题仍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单一。城镇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为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8.2%,但易受政策影响较大;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为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53.6%和33.7%,但农副产品容易受政策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工资性收入也容易受到农村项目数量和工程量的影响。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下行压力加大。虽然今年一季度居民收入仍保持较快增长,但要持续快速增长还缺乏支撑。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在新常态下对我县的新动能转化没有释放出更大的活力,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特别是生产性经营收入增长平稳;二是受去年车改补贴的兑现和增资调资的到位,今年的增资调资不会像去年一样大幅上涨,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明显放缓;三是居民因修房建房支出的增加,持续性的生产性收入投入减少,而且产业支撑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持续快速增收的动力不足。

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几点意见

(一)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再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支柱,所以提高工资水平,增加工资收入是提高居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首先要缩小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次是要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出和技能培训力度,使城乡居民整体工资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不断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通过优化收入结构促进增收。一是继续加大惠民力度,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特别是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低收入保障范围。三是财产净收入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占比小、基数低,增长潜力大,要积极引导居民培养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让居民手中的“财生财”。

(三)强力推进精准扶贫,实现脱贫增收。一是瞄准贫困对象,精准施策,落实帮扶措施,达到精准脱贫的目的。二是在整乡扶贫推进中,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大帮扶力度,更重要的是提高农业科技素养,努力打造种养殖专业户、专业村组,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农户创办公司或合作社、农场和微型企业,提高居民经营收入。三是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力输出,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促进城乡居民创收、增收。

(四)稳步有序推进棚改工作,在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通过棚改补助的发放和新项目实施增加城乡居民就业渠道,有效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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