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务实、清廉、勤俭、为民的作风树立良好统计形象,县统计局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利用职工会、支部会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求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做好统计服务,为姚安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真正做到“责任、担当、务实和创新”。
二是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学习传达了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改进工作作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4月制定下发了《姚安县统计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体规定》,规定从“坚持群众路线,深化“四群”教育;深入调研、改进方法;强化会议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切实改进文风,力求精简;规范外出考察,严格控制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等七个方面作了严格要求,要求全县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和贯彻执行。
三是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姚安县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通知要求(姚纪通〔2013〕5号),为切实做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对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全局干部职工,对各股室、中心和地方调查大队下发了《姚安县统计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考核内容和考核奖惩,并与全局21名干部职工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工作于每年年终进行,由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对考核合格以上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奖励和评先评优资格,对违纪违规,纪律差、作风差、履职差,严重影响团结、影响形象、影响工作的,取消当年奖励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
四是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工作抓落实。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激发全局干部职工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2013年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的通知》和州统计局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考核工作做了任务分解和落实,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撰稿:县统计局偰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