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我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组织实施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以此凝聚力量、塑造形象、推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州统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展示我局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的工作亮点。
(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展示我局民族团结进步的形象,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
(三)深入宣传我局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方式
(一)广泛宣传。悬挂、粘贴、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标语,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营造机关内部浓厚的创建氛围。局机关在办公楼楼道等醒目位置能看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相关内容。
(三)在《楚雄统计信息网》上宣传。将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信息、计划方案、典型经验等及时在楚雄统计信息网站上宣传。
(四)在《楚雄统计》刊物上宣传。将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的重要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在《楚雄统计》刊物上宣传。
(五)在局机关内部宣传。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标准》等精神。
四、有关事项
(一)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我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二)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
附: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标语
楚雄州统计局
2017年5月12日
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标语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2.人人争当民族团结的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
3.振奋民族精神,彰显民族气概
4.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5.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
6.各族人民和睦相处 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7.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彝州
8.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9.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谱楚雄美好新篇章
10.谱写民族团结篇章,争做民族团结楷模
11.民族团结 和谐发展
12.民族团结手牵手 和谐发展心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