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州局各科室、中心: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已经2017年3月7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统计局党组
2017年3月7日
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度创建文明单位
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人人都是软环境、人人争做好公民”的良好氛围,共同携手创建文明、富强、美丽、和谐的新楚雄,结合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州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文明程度的新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二、工作内容
按照《楚雄州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6),2017年,全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局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2.制定文明单位创建3年工作规划,年终及时撰写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3.年内局党组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局文明办做好会议记录。
4.年初局党组召开1次文明单位创建动员大会,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
5.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并参与2次以上文明创建活动。
(二)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制度机制
6.局文明办年初将文明单位创建任务立项分解,做到全员参与,并建立督促落实机制。
7.进一步增加对文明创建的经费投入,做到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做好经费投入的相关文件和使用记录收集。
8.建立文明创建考核管理和奖惩机制,兑现文明单位奖励政策,表彰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等。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9.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党组班子和干部职工组织1次以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公民道德教育。
10.年内每名干部职工至少写一篇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全局争取在州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网站和文明办系统工作简报刊播本单位文明创建新闻信息不少于6篇(条)。
11.在本局办公区域楼道宣传栏开展“三个倡导”24个字、“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作品、中国梦、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华传统美德、道德守礼提示语和行业文化等宣传活动。
1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1次以上读书活动,或书法摄影比赛、运动会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13.在干部职工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14.进一步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制度,把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融入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之中。
15.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节俭养德全民节约活动。
16.建设标准化道德讲堂,全年举办道德讲堂活动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
17.开展善行义举好人榜创建活动,注重培育、推荐、评选、学习单位先进典型,上榜身边好人每年不少于1期。
18.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调整充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岗位学雷锋,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日”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
(五)加强基础创建工作
19.每个科室、中心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员工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2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州文明办或楚雄市等开展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21.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坚持“文明单位送文明”,积极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帮助结对村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从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3个方面为结对村各办1件以上民生实事。
(六)倡导文明新风,开展专项行动
22.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不剩菜、不剩饭”“吃不完就打包”的节约用餐行为习惯。
23.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4.积极开展文明服务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优质文明服务水平。
25.积极开展文明环境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干部职工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6.积极开展文明礼仪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礼仪素养。
27.积极开展文明家庭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开展“写家史续家谱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8.积极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开展1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旅游文明素质。
29.积极开展文明校园行动,围绕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来展开,与1所中小学校开展1次以上“大手拉小手”共建活动。
30.弘扬社会新风,全局干部职工无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举办寿宴、升学宴等现象。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等文明殡葬新风尚。
31.建立不少于3人的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32.开展1次公民健康素养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
(七)积极弘扬传统文化
33.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干部职工中开展1次以上诵读中华经典、传递道德箴言、学习传统文化活动。
34.推动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开展1次以上孝道、节俭、诚信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以仁仪礼智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传统美德。
35.利用春节、清明、老年节、“9·30”等传统节日、纪念日,开展1次以上“我们的节日”活动,弘扬爱国主义和节日民俗传统。
36.把孝道、勤劳、节俭嵌入婚礼,把为国尽忠、为家尽孝嵌入成人礼,把感恩父母、敬老孝老嵌入寿礼,举办好礼节礼仪活动。
(八)争取统计工作取得好成绩
37.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局机关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决策民主、关注民生,群众满意率高。
38.实现局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四乱”(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无违法行政和违规办事现象。
39.在全局职工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取各项工作取得好成绩。
(九)加强局内部建设
40.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局务公开、事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承诺服务公开、公布监督电话。
41.开展扶危济困活动,积极帮助工伤、大病、残疾等生活困难职工。
42.重视安全生产、消防、综治、维稳和信访等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健全。
43.加强外部环境建设,实现单位内外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4.加强内部环境净化,无脏、乱、差现象,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单位周边环境整洁,单位工作场所内外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窗明几净、灯光明亮;厕所清洁,无异味。
45.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志,全局干部职工在禁烟区内不吸烟。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禁烟制度。
(十)树立良好整体形象
46.开展1次以上社会公益活动、帮扶活动和各种救灾捐助行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47.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48.做好文明单位年度创建陈述,争取在复查和测评中获得较好的社会满意度。
(十一)开展特色工作
49.做好统计业务工作,争取获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表彰奖励。
50.结合开展州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州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被评活动。
51.组织开展本系统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52.争取本局创建工作经验在各级文明委(办)组织的会议上有一次交流。
53.争取本局文明创建工作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创建文明科室,加强基础建设。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员工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文明科室,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开展创建。各位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按照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共建共创氛围,确保我局文明单位创建有序推进。
(三)加强痕迹管理,收集创建资料。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按照州文明办要求,将全局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所有材料及时上传到网络文明创建平台。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痕迹管理工作,要收集整理好每项创建活动资料。
附件:楚雄州统计局2017年创建文明单位任务分解及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