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计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础。为了解乡镇统计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对全县14个乡镇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对基层统计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网络运营、统计服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调查了解,当前基层统计工作总体运行是好的,但也存在基础薄弱、统计队伍不稳、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和一些思考建议简述如下:
一、乡镇统计工作现状
全县现有14个乡镇,其中建制镇11个,年末总人口超过8万人的乡镇有1个,3~4万人的乡镇有4个,1~2万人的乡镇有9个。
(一)乡镇统计机构设置情况。2013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全县14个乡镇都撤销了统计站,13个乡镇统计职能合并到经济发展办公室,1个乡镇统计职能合并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个乡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二)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14个乡镇共配置统计员35人,其中女性统计员12人,占34%,专职人员17人,兼职人员18人。
1.从年龄段看。20岁~29岁的人数有6人,30岁~39岁的人数有11人,40岁~49岁的人数14人,50岁及以上的人数有4人,四个年龄段的人数分别占17.2%、31.4%、40%、11.4%。
2.从文化程度看。大学学历17人,大专学历13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学历1人,初中学历1人,文化程度梯度人数分别占48.5%、37.4%、8.5%、2.8%、2.8%。
3.从身份性质看。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31人,聘用2人,各自占比重5.7%、88.6%、5.7%。
4.从职称上看。高级统计师、高级调查分析师1人,助理统计师1人,从业资格13人,无资格证20人,各自占比重2.8%、2.8%、37.1%、57.3%
(三)乡镇统计管理体制情况。我县对乡镇统计员实行的是双重管理方式,行政上受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统计业务上受县级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交叉指导。由于统计员的人事管理权、工资在乡镇,因而乡镇可以随意抽调统计人员从事统计以外的工作,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据调查,能连续从事统计工作两年时间的很少,一年一换、一年几换的问题突出,很难保证统计队伍的持续稳定。
(四)乡镇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禄丰县已按照省、州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手段现代化建设,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县统计局已为每个乡镇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用品,开通了互联网,实现用网络处理、上报统计数据;完善了各乡村统计制度建设,实现图表、制度上墙。但由于全县各乡镇、村客观条件限制,乡村规范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五)乡镇统计服务不到位。目前,全县乡镇统计工作还只局限于一种简单的报表收集、初级数据汇总整理上报阶段,统计分析和综合服务几乎空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各种统计调查过多,乡镇统计人员个人承担的工作过重,抽不出更多的时间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另一方面乡镇统计专兼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统计工作经费和设备不能满足日常的工作开展。
二、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网络不健全。14个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但实际上专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较少,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统计人员不专一,有的乡镇统计工作由乡镇农技中心、经济发展办干部等兼职。统计管理不归口,从分管领导来看,出现了管人的不管业务,管业务的不管人的矛盾;从统计工作归口管理看,未进行详细区分,乡镇政府一个统计往往兼搞农业、工业等多个专业。由于统计机构不健全,绝大多数乡镇财政紧张,造成了统计工作办公条件普遍较差,业务经费无保障,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乡镇统计人员办公设备简陋,由于经费无法保障,大多数乡镇一年难以召开一次乡镇统计工作会议,对于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只能分级贯彻安排,导致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不准确。致使统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统计数据不能准确上报。
(二)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不专业。由于乡镇统计人员归乡镇政府管理,工资由乡镇政府发放,办公费用由乡镇政府出,而且关于乡镇统计人员的管理问题,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县级统计部门大多权力有限,无力干预乡镇政府调配统计人员,因而乡镇政府随意更换统计人员,随意安排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一年一换、一年几换,导致乡镇统计人员不稳定、素质不高、兼职过多。据统计,全县14个乡镇统计员中,2016年才从事统计工作的有4人,占乡镇统计人员的11.4%,个别乡镇统计员在2016年就有两次人员变动。据了解,人员变动有多种原因,更多的则是因为统计工作任务重、枯燥、没有成就感而调换岗位。
(三)统计资料不完整。调查中我们发现,乡镇由于统计人员调整过于频繁,统计员之间交接手续不完整,致使统计资料丢失、损坏,统计资料缺失比较严重。同时,由于对乡镇统计人员没有行政管辖权,乡镇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设置统计台账,对统计资料的归档不够规范。
(四)统计对象配合程度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调查单位的成分日趋复杂,统计调查单位的数量急剧增加,一些私营业主和个体户受利益驱使,对统计调查配合程度较低,瞒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想取得统计数据就得靠人情、靠关系。
(五)统计工作经费短缺。目前国家各项统计报表、普查工作、抽样调查经费实行的是分级负担的原则。我县乡镇统计办公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而乡镇级基本没有统计经费投入,很难满足各项统计任务的要求,已经严重影响到乡镇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各项普查、抽样调查工作的开展。统计事业经费不足,统计人员没有任何津补贴,有的公务往返车费都不能及时报销,甚至需自己垫支费用,严重挫伤了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到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统计责权利不对等。当前统计工作都是自上而下布置的,上级政府只发指示和命令,只履行权力,而下级往往只能被动地履行责任和义务,既要出钱又要出力,而且取得的统计成果对当地的作用不大,责利极不相称,越到乡镇越没有积极性。
三、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建议
乡镇统计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没有牢固的基础,统计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深刻认识现阶段乡镇统计工作的现状,研究解决乡镇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从服务于经济科学发展、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健全统计职能机构。建议由省统计局牵头与省编办、人事厅、财政厅协商并报省政府同意后下文,明确乡镇统计机构的合法地位。一是乡镇统计员一职由人事部门统一明确,每个乡镇设置专职统计员1至2名,承担乡镇综合统计工作并负责收集乡镇全部统计资料及运用情况,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一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归集、汇总、分析,充分保证乡镇统计网络的稳定性,确保统计报表渠道畅通。
(二)加大统计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将乡镇统计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范围,并由县统计局根据年终考评结果相应拨付到各乡镇。
(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根据乡镇统计工作业务量的大小配备统计人员,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同时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统计人员要让他们及时得到提拔重用。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变动,要积极争取按照《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中关于“乡镇统计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的规定执行,从组织上确保乡镇统计队伍的稳定;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统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统计数据的质量主要取决于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加强统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素质对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要切实抓好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要通过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乡镇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守法普法的意识和能力;学习统计专业知识,提高调查能力与综合评估核算能力。二是县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三是乡镇统计人员也要统筹安排、自我加压,在工作中挤时间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为领导当好参谋。
(五)加大普法、执法力度,维护统计权威。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一是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法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和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让基层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为统计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和曝光,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威信和影响力。